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全部买走了,此番将莫道涵给的金银花费殆尽,所剩无几了。
如此多的酒缸用木板车,足足拉了十几趟才都拉到棠醉山脚下的住所处。
棠醉身体中的力量仿佛想要找一处宣泄,直接单走扛起一百多斤重的灌满烈酒到酒缸,行走了起来。
街道上行人不多,但也是一处奇景。
只见一名十几岁的少年,如霸王扛鼎般,轻轻松松的扛着如此大的酒缸自在行走。
棠醉买了如此多的烈酒尽数在住所处放好,也一阵头痛。
自己无形中等于多了这一个嗜酒的怪病。
而且根本没有办法缓解,酒瘾一上来就浑身刺痛欲裂。
出了饮酒之外,再无他法。
在莫府的打杂工作,也没有停止。
毕竟自己不赚钱,这么多酒也总要喝完的一天。
而且喝完酒后,更是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自己一人比几个成年男子搬运的东西还要多。
随身就带着一个酒葫芦,酒瘾上来就来几大口,如此维系着生活。
去医院找赵玄晾看病,说明了酒瘾的情况。
赵玄晾开了许多药方,出了喝下苦涩的药水后,拉了几天肚子,丝毫没有效果。
棠醉一段时间后也慢慢习惯了喝酒的生活。
甚至喜欢上了喝酒,毕竟喝完酒之后的自己如同金刚力士一般,力大无穷。
而丹田中的白色丹丸仿佛陷入了沉睡,即使是月圆之夜也没有丝毫反应。
一次上山砍柴的时候,棠醉背着慢慢一堆干柴,坐在树下喝着烈酒,突然远处山林传来一声虎啸!
定睛一看,一头白额大虎从山林中缓缓走出,棠醉咽下一口烈酒后,瞬间吓得立在原地。
猛虎直接一跃而起,冲着自己扑来。
砍柴的短刀,被棠醉拿起,抵挡着猛虎的前爪袭击。
大虎被短刀砍伤了前爪,后退了几步,凶狠的看着树下的棠醉。
棠醉见躲无可躲,接着酒劲与大虎围绕着树木追杀了起来。
几次都险被大虎咬住,虽然身体中力大无比,奈何猛虎更加凶猛。
胸口有三道被猛虎利爪抓伤的伤痕,狰狞露骨,流出着鲜血。
棠醉又喝了几口烈酒,丹田之中的多出了几丝难以名状的气息。
紧紧握着短刀,冷冷的看着飞扑而来的猛虎。
猛虎刚到,棠醉围绕着大树饶了一圈,直接将短刀插入猛虎的脖颈之中。
猛虎并未倒下,而是虎声长啸,震得山林一阵回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人困虎乏,猛虎鲜血流尽,轰然倒地而亡。
棠醉瘫倒在地上,看着眼前的猛虎喘着粗气。
而低头一看,胸口狰狞露骨的伤口,此刻竟然缓缓愈合起来,虽然还在渗着鲜血,但是皮肉已经愈合了大半。
棠醉暗暗称奇,果然这白色丹丸有强大的妙用。
思索之下,又是一阵酒瘾上来,浑身刺痛难耐,随身的酒葫芦中烈酒所剩无几,喝完最后一滴后,才缓解了酒瘾之痛。
而后从猛虎的脖颈中抽出短刀,插在腰间。
看着如此大的猛虎,一阵傻笑,没想到自己居然能斩杀一头猛虎,说出来估计都不会有人信。
棠醉也不打算告诉他人,毕竟白色丹丸乃是自己的秘密。
沉吟片刻,走到猛虎前面,此刻已经入夜,大吼了一声直接握着虎爪,猛虎的尸体被直接举起抗在了肩头,如此一人一虎,缓缓消失在山林的夜色之中。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