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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系统被赎回来,她找个机会就跑,不管顾修到底有没有发现。
“好。”
顾修答应得很快。
沧南知道,顾修最受不了,有人在他耳边说话,最受不了有人喊他哥哥,双管齐下效果更加。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这样子玩,顾修涨红得和番茄一样的脸。
可惜啊,现在抗性这么高了,脸都不红了。
不过,现在有人一口一个哥哥的喊,同意这么快是必然的。
毕竟,赎个丫鬟而已,完全就不是个事。
沧南达成目的,又把脸埋了回去。
顾修看着怀里面埋得只露出耳朵的沧南,有点想亲亲她。
沧南还在演,不会还以为他没有认出吧?
不要说沧南只露出一双眼睛,就算是只露出一双手,他都认得出。
他清楚她手骨长度,清楚她指节纹路掌心花纹。
凡是带一点点辨识度的身体组成部分,顾修都一下子可以判断出来。
顾修不是记性好,而且每次沧南睡着了,他都忍不住盯着她看,怎么看都不够。
因为,哪怕只是看看,他都觉得幸福得要死。
他喜欢她喜欢得太久了。
三年的喜欢,让人再提到那个人的名字,都会心头一跳。
五年的喜欢,让人永远抹不去那段记忆。
而十年了……到目前为止,差不多人生的一半时间都喜欢她了?
甚至,他凡是美好的记忆都和她脱不开关系。
这种感情,对于他来说,已经是习惯,是执念。
他抛不下,放不下。
太过了解,太过执着,导致他第一眼就认了出来。
认出时,他真的好生气。
气不过,完全气不过。
他觉得沧南该打,但是他舍不得。
别说打了,他骂一句都舍不得,这是他喜欢了这么久,再宝贝不过的人。
骂不得打不得,但是顾修还是想给沧南一点点教训,因为沧南好像完全不觉得她错了,甚至还以为他没有认出来,还想骗他。
于是他把她抱回了二楼雅间。
他清楚她讨厌什么。
但是,看到她因为酒味和汗味皱了皱眉头时,实际上顾修就后悔了。
再多的生气都抵不上她一点点不舒服,可是就在顾修准备把沧南带走时,沧南居然把脸埋到他怀里面。
实际上,他好久都没有抱过沧南了,何况还是这样子依赖的,带着一点点撒娇味道的……
沧南很厉害,有人一辈子达不到的高度,只是她的起点而已。
哪怕离了他,她依然可以活得很好,甚至更加自由,似乎有他没他都无所谓。
她从来没有对他表现过依赖,就算有,怕也是和今天一样,看起来依赖而已。
顾修一下子舍不得走了,就多抱一下下,让他私心一下下。
嗯,要是能再喊几声哥哥……就更好了……
想听本来的声音这样子喊……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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