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霓虹(第3页)

难怪和她同期那几个老姐妹的雷达响了一轮又一轮,这要是一旦抢起饭碗来,结果用脚趾都能想到。

可偏偏司嘉还只是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据说家里也根本不缺钱。

下一秒掌心握着的手机震两声,林织被转移了注意力,低头点开,发现是条话费余额不足的短信通知,至此感慨结束,她认命地赶在停机前充了一笔巨款,三个月管够,把手机收回口袋时,不远处的司嘉已经进入了拍摄。

林织和司嘉合拍过几次,也观察过,她的状态一向很好,喝杯冰美式就能消肿的年轻身体,堪比混血的五官,抓镜头的能力,眼神里的钩子,都是上一季度她被杂志社力捧的原因。

不是即将面临相亲的她们想比就能比得上的,如此自我开解完,林织最后往司嘉那儿看一眼,抬脚往摄影棚外走。

-

收工是晚上八点半。

司嘉简单卸了下妆,拿起书包和校服,又变回那副清清爽爽的学生模样,走进路口那家便利店的时候,活像刚下晚自习。

静音将近两小时的手机里有很多消息,她买了一份关东煮和一罐低糖可乐,走到休息区坐下,指尖慢悠悠地划。

此时此刻还在不断刷屏的是晁艺柠暑假拉的一个小群,群名是伟光正的六个字——“学习互助小组”

,但懂的都懂,里面作业答案和年级八卦掺半,反正是一点正事都没有。

眼睛被屏幕的光线映照,司嘉耐着性子划到顶,看见起因是晁艺柠半个小时前往群里甩了两段视频。

录制者不是她,应该是从别人那里转发的。

但不妨碍平地一声雷,在这个邻近周末的夜晚,在她们痛苦又操蛋的高三生活开始之际。

视频色调整体偏暗,可架不住厚重的蓝紫光和镭射灯,炫目又耀眼,人潮攒动,善男信女,在狂欢,在放纵,或许荒靡,但起码这一刻的他们都真实。

镜头一晃而过,最后停在了光束汇聚的舞台上。

一支乐队在演出。

又或者说,镜头对准的是主唱旁边的贝斯手。

和浑身朋克风的主唱不同,那男生穿一件纯黑T,没打耳洞,身段挺拔,乍看是干干净净的少年模样,但狭长的眼,领口斜着,露出颈间的十字架项链,锁骨性感,单边唇角上挑的模样在镜头里一览无余。

勾勾手指就让人想跟他走的感觉,比任何酒精都还要上头。

就是这张放浪形骸的脸。

如果说梁京淮表面清隽,实际一肚子坏水,那他这个形同拜把的好兄弟陈迟颂,就算得上是表里如一,骨子里有多坏,外在皮囊就表现几分。

没半点收敛。

他心知肚明台下无数女孩是为谁尖叫,却也在演出结束后毫不留恋地离场,以至于视频就这样,在一句“他叫什么啊”

的交头低喃里戛然而止。

同一个心痒难耐的夜晚,场子里那些女孩不得而知的名字,屏幕外晁艺柠这些附中的学生却一清二楚,甚至不仅知道陈迟颂这三个字怎么写,更知道这个有本事让人魂牵梦绕一-->>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