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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无可辩驳,只能暗暗将他租的那个小破屋子给退了,让我的保镖把他和他的家当打包弄了过来,我就是要用他来填充我这“空荡荡”
的荒野,让他做一做压寨夫人。
他嫌弃我不会取悦他,说机器人的技术都比我的好,这倒是让我我有点愤慨了。
想我阅遍圈中美色,每个床伴都在我纷繁的花样下绽放得毫无保留,我这么高超的技术却被他说得如此不堪,于是自信如我也有点退缩了。
所以我停了下来,安安静静地拿了内裤去浴室洗澡。
这小子在却在门外大声哭着又反过来骂我没用,我悠哉悠哉地洗着自己的身子不理他。
开玩笑,他哭得那副要死要活的样子,鼻涕眼泪直往我干干净净的枕头上蹭,我就算十万火急也被他弄得没了心情。
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个禽兽,可是我也是个有洁癖的禽兽,摆明了勉强人的事情我不会去干,这是我的美学。
所以我和李溪那个混蛋的本该是值得纪念的第一次干坏事就这样被他的眼泪和鼻涕弄得不忍直视,我恨他简直恨得牙痒痒,而他每次都还丧心病狂地来诱惑我。
他爱吃面条,每次都很骚包地穿个裤衩,外面罩个围裙下面条。
等我一碰他他就用那种死了母兽般的小兽的眼光盯着我看,看得我心软又心寒。
他爱喝酒,每次都爱拿个高脚的纯亮透明的玻璃杯在艳红的嘴唇上轻晃,然后扬起修长的脖颈将那白生生如牛奶般的肌肤暴露在灯光下。
我恨不得一口吞了他!
当我正狂性大发想要将他找个角落强办了时,他却开始醉了,嘴里唱咒般地开始念那个人的名字。
颜叶,颜叶,颜叶,颜叶,颜叶。
。
。
我真想一巴掌将他拍扁在吧台上。
然而为了对得起我温柔在外的名声,我还是快速吞完杯子里色彩鲜艳如毒汁一般的酒,将这个惑人精搀到了我的车上,然后忍受着满肚子的不快将他带回家。
我觉得早晚有一天我会死在他的手上,不是被气死,就是开车太快被撞死。
不过说实在的,被气死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只要有他在我的车上,心里的怒火再大,我也能控制自己不把车开得太疯狂。
这次真是着了道了,在外打拼了这些年,还真应了那句话:出来混,总归要还。
小心翼翼的将他带回了家,为他脱衣擦身熬解酒汤,等着他每天都要来一次的癫狂。
几乎没有一次例外的,他都会突然醒来,然后砸我的台灯,撕我的床单,扔我的枕头,还要嫌弃嫌弃我。
我每次看着他那纤细如女人般的小胳膊小腿都想笑,没能力还这么爱穷折腾。
然而每次我都没能真的笑出来,因为他那绷紧的脊背和疯狂的哭颜都让我的心像被一块一块地切割着,他的痛苦就像复制一般全部刻在了我的心中。
所以我不管他,我任他鬼子进村一样将我的东西肆意打砸,在他弄伤了手的时候还要过去帮他揉揉,还要时不时拿纸巾擦擦他那糊着鼻涕眼泪的巴掌脸,防止一切弄得太难看。
不过这个混蛋任性归任性,乖的时候还是很乖的,等个十几分钟他就会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脱力陷入深眠,而这个时候就是我索取报酬的时候了。
我可以趴在他柔韧的身躯,肆无忌惮地舔他明净诱人的肌肤,我不用担心他会说那些让人想要掐死他的话语,我可以做所有的事,亲吻他,占有他,将他的身体染上属于我一人的味道。
可是每次我都没能做到最后,因为这个小混球给我下了咒。
记得他第一次这样发疯,从我的抚摸中微微清醒时明明说话都没了力气却还是咬牙切齿。
他说:“年润生,你要是沾染了我,就别想做我心中的特殊。”
我被这句话定在了那里,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这个家伙像南美洲的花蛇一般妖娆,然而既然是条蛇的话,他的心也是蛇一般:情热而心冷。
他是一只彻彻底底的冷血动物。
我知道他很多的事情,他在圈中本就有名,我又找了侦探将他的底翻了一遍,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农村,知道他考上了县城的学校却很自卑,知道他的三大姑四大姨借了他家多少钱,我现在要是想装他青梅竹马的哥哥也不会有问题。
他的过去无疑是传奇的,至少在我看来就够情节曲折引人入胜。
从小学到大一,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好学生,不逃课不早恋,学习成绩优异,画画很厉害,又有一股招人疼的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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