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在转瞬之间,一把竹骨挡在西洛放大的眼睛前,二人还没来的及反应,又一长剑从旁边破风而来,西洛从墨茗茞身边撤出,迎面一道法术,直接与另一把剑相抵。
但是这把剑又分成两把短剑,转向避开法术,偏个角度杀向西洛和墨茗茞,西洛见此,一手用法术抵挡,一手用剑阻挡,就形成一个橙衣女子站在一个黑衣男子斜前方,阻挡着四把短剑。
接着第三个人又作出控剑的手势,这次这把长剑直接在半空分成两把短剑,分别朝西洛和墨茗茞而来。
墨茗茞将竹骨偏向,和竹骨接触的两个短剑就偏离一分擦墨茗茞而过,墨茗茞转头就迎上飞来的第三个两个短剑。
他的眼睛没有闲着,看向站成一圈的二十人,这二十人明显就在车轮战,一个接一个出招,看他们的剑,只有中间嵌有不同颜色的花的形状的宝石。
其实仔细看,是不同瓣数的宝石,站在中心的人有二十瓣,贴近他的旁边两个人是十九花瓣,然后十八,依次减少一个,最边上的人是十个。
墨茗茞要化被动为主动,一个法术,将这些剑都打偏,手握竹骨直接飞向最旁边的人,然对方是和他实力一样的高手,根本不惧。
墨茗茞刚到眼前,这个人的剑直接挡在眼前,且一掌打向墨茗茞,墨茗茞出手对掌,此时第四个人的剑从墨茗茞的后脑勺而来,墨茗茞眼睛微微睁大,说了个散字,竹骨就分为三段。
两端阻挡第四个人的双剑,第一个和第一个人的剑也攻击墨茗茞,被西洛阻挡在半空。
就这样二十个人的剑依次出现,墨茗茞和西洛与之周旋。
晓到的时候就看到,墨茗茞的竹骨已经分成十段与多把短剑撞在一起,这些剑不断飞来飞去,带着不同颜色的剑光,二人此时已经身上带血。
晓看着这些短剑有时汇成一把长剑,有时分为短剑,这两把双剑的长度正好是一把长剑的长度,了然。
而二十个人感受到突然出现的强大的气息,都面面相觑,而最不开心的就是墨熙了,他没想到晓这么快就出现了,那个非在搞什么,想到非对他说的话。
非:“墨茗茞最想要做的是要将你所做之事公布于天下,所以你把他引到宫殿来,设法杀了他。”
墨熙:“可是,晓在他身边,这个晓你没见过,虽然年龄不大,但是绝对惹不得。”
非邪魅一笑,说:“他是个生意人,你说要是自己的店出了事情,他会不管吗,你放心,晓交给我,我拖住他。”
墨熙回想到非说的信誓旦旦,心里已经唾弃他,没用的东西。
他看向晓,心里盘算着:“虽然晓很厉害,但是这二十个人都是归尘初期的高手,合起来也不是吃素的。
除非他是归尘后期,初期中期就有的打,毕竟这个世上归尘后期的人少之又少。
这么想着,又有了底气说,:“晓,我看你还是不要插手的好,做你的生意不好吗。”
晓转过身,看向墨熙,眼睛冰冷,就这一眼,墨熙觉得自己的脑袋突然疼了一下。
晓没有管墨熙,直接加入战场,站在飞剑中心的墨茗茞和西洛前面,抬手,口中念着:“万物齐,飞花散。”
强大的玫金色纸片法术从他的周围冲天而来,这些剑瞬间被绞碎,那些人看到自己的剑都碎了,不敢相信,这可是他们二十人合力的剑阵啊,怎么可能。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