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玥到底是没再说什么,只问:“咱们什么时候回书院去?”
“今晚就去罢。”
方云蕊道,总觉得现在再歇在她那个院子里,怪怪的。
松英堂冯氏得了个大胖小子,此时正是家人团聚、其乐融融的好时候,孩子取名楚钰,松英堂大大小小的仆人都得了份封赏。
素日来气氛诡异的二房因这个孩子的到来有了喜气,比过年那会儿还热闹。
嘉宁郡主端坐着,她脸上揣着笑,就坐在距离冯氏三五步的地方,一直等着接过孩子抱一抱呢,可冯氏不大情愿将自己的孩子给她。
谁不知这嘉宁以前就跟个疯子似的,她嫁去了侯府,多半早已对自己恨之入骨,所以楚苒的婚事虽不得已给她送去了请帖,但冯氏觉得她多半不会来。
没想到非但来了,还把刘善也带上了,自己的丈夫被刘善拉走去了外面说话,冯氏一个人对上她,心里有些毛毛的。
“姨母。”
嘉宁仍是笑着,“都这会儿了,也该给我抱抱孩子了。”
冯氏干笑着推托道:“这......小孩子怕生,还是算了吧。”
“好歹是生长在国公府的孩子,哪儿就如同姨母所说这般娇贵了?”
嘉宁说话间已经起身,要从奶娘手中抱过孩子,奶娘实在不敢违逆这位郡主,二夫人又半晌没个话,孩子只能交到了嘉宁手中。
“哎呀,还真是一个小粉团子。”
嘉宁一边抱着孩子,一边用手指拨弄孩子的脸,她那些个红色的指甲看得冯氏是触目惊心。
嘉宁抱着孩子,就在冯氏旁边坐了下来,笑盈盈地看着冯氏道:“姨母这般紧张这个孩子呀?可他瞧着到底是没有我表哥好看呢,姨母觉得呢?”
冯氏刚刚生产过,后背的热汗此时也成了冷汗,只能附和着嘉宁点头,一边两只眼睛一刻不离地盯着自己刚刚生下的孩子。
嘉宁哼笑一声,搭在婴孩脸上的手指渐渐用力,掐住了孩子的脸颊,婴孩吃痛,顿时哭嚎起来。
“你!
你干什么!”
冯氏急着要坐起身来抱走自己的孩子,嘉宁却后退一步避让开了她,这屋里的奶娘女使也跟着上前来要抢,被嘉宁一句话喝了回去。
“我看你们谁敢!”
嘉宁冷冷睨着冯氏,慢悠悠道,“这就心疼了?不过是疼罢了,比起我心里的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冯氏恨极了嘉宁这个疯女人,可现在她的孩子还在嘉宁手中,表面上不得不服软,哭腔道:“孩子无辜啊,孩子又做错了什么呢......嘉宁,难道你在侯府,就不会有自己的孩子吗?这都是要遭报应的啊......”
“你给我闭嘴!”
嘉宁冷冷指着她的鼻子道,“都是你!
都是因为你!
我嘉宁郡主,纵是不嫁来国公府,也有上好的姻缘等着我呢!
是你害得我名声尽毁!
你真是好算计啊,我的姨母,一脚踹开了我康王府,转头利用你的女儿搭上了伯爵府,长兴伯爵给你的聘礼不少罢?我可是听说,这国公府的下人,许久都没有得过封赏了......”
嘉宁怀里的婴孩仍在嚎啕大哭,冯氏脸色骤变,警惕道:“你、你想干什么?”
“哎呀,我能干什么呢?姨母未免也太多虑了。”
嘉宁嫌恶地瞥了吵闹的婴孩一眼,伸手死死捂住孩子的嘴,“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康王府可不会吃这个哑巴亏。”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