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6章 命中注定三十七(第2页)

余枫霜收回风祭挡在花月朗身前,一剑砍掉花正青手臂。

花正青淡淡地看一眼,手臂完好无损地生长起来,一点也没看出断裂的痕迹。

“杀不掉,单凭风祭不行。”

余枫霜退到花月朗身旁,月祭再次融合。

两人互相看一眼,明白对方在想什么,一前一后包围花正青。

月祭在他们手中来回穿梭,一次次打在花正青皮肉上,凌冽的剑气伴随着雷电,钻入花正青的皮肤。

花月朗接住月祭,注入大半妖力,再一次朝余枫霜扔去。

速度极快,花正青来不及阻。

余枫霜汇入仙力,月祭在他面前化作千把剑,一前一后朝花正青发起攻击。

亦实亦虚,看不清月祭真实去向,月祭从他心口穿过,其余剑定住他的四肢。

直到鲜血浸湿月祭,仙力妖力参杂着混入花正青身体里面,月祭才重新分化成两把剑回到各自主人手上。

衡伟泽解决完涌上来的实验体,听见轰然倒塌的声音,回头望去,花正青倒在地上,化作原型,动弹几下昏迷过去。

“他就这样死了?”

余枫霜擦着风祭身上的血,“没死。”

人界归于平静,花月朗带着百妖令回到妖界。

“谁还有异议。”

下面的人跪在地上,大气不敢出。

旁边站着月承仙尊,手上拿着百妖令,在他们面前还有一具尸体,他们哪敢有异议,分分钟砍头的大嘴。

花月朗上任第一天,宣布第一件大事,。

“将所有禁书收集起来关到禁书室,若有私藏,杀无赦。

巫师和花正青关到牢房,终身不见阳光。”

第二件大事是在三日后迎娶余枫霜,成为妖界妖后。

众人:??啥?迎娶月承仙尊,这……他们以后日子不好受啊。

重新安葬完花开霁,两人重新回到别墅,余枫霜反手将人压在身下。

“谁娶谁,你给我说清楚,不应该是我娶你?”

花月朗眉眼弯弯,撒娇道:“哥哥,你就让我这一次,我好歹是妖王,给我点面子。”

余枫霜想拒绝,转眼想到一个好主意,他可以……

他起身从衣柜中拿出一件衣服,压着花月朗给他换上,“今天晚上穿这件补偿我。”

黑色衬衫,被余枫霜扒到两边,只靠着两条链子支撑着,花月朗的锁骨被暴露出来,更显yu色。

“你怎么能这样,就知道欺负我。”

“这不叫欺负你,这是疼你,喜欢你,爱你。”

余枫霜在花月朗耳边说着情话。

花月朗伸出手,揽住余枫霜的脖颈,轻哼着。

“乖,马上就好。”

这件衣服在花月朗身上穿了一晚上,锁骨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痕迹,可余枫霜还是不打算放过他。

结束之后,花月朗躺在床上,骂余枫霜混蛋。

“我混蛋,我混蛋,睡吧。”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