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雁笙宁拿勺子的手都发着颤,他多希望子衿可以喝一口啊!
可是子衿从眼神到表情都说着:“我不喝!”
子佩急得连捅了两下他的胳膊,要是平时,子衿绝对是不会理会她的,毕竟和拿拳头揍比,捅胳膊绝对算温柔了。
但是,因为身体不舒服,心情跟着变差,子佩的专门去美甲店修护过的长指甲捅在胳膊上真的很痛。
再加上雁笙宁和子佩一左一右的夹击逼他喝粥,莫名觉得委屈,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地往下滚了。
“喂!”
子佩喊了一声,“你……诶呀诶呀!
不吃就不吃了,你哭什么啊?在家里这样就算了,在学校你也这样!
别哭了别哭了,不吃了不吃了,我们回去吧!
我带你回去!”
雁笙宁保持着喂粥的动作不知所措,看见眼泪掉下去的一瞬他甚至有拿勺子和碗去接的冲动。
而一边端着餐盘正走过来打算看戏的赵云龙、顾晨和兔牙等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愣在了原地,端着餐盘不知是过去看子衿哭还是假装没看见,回去安安静静地吃饭好。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子佩收拾好餐盘,拉起子衿,打算带他回教室。
原本就是泪失禁体质的子衿一发不可收拾,哭得眼眶通红,晶莹的泪珠顺着精致的下巴一颗一颗地滴了下去。
子佩手忙脚乱,习惯性地想抱着他哄两句,但是又发现这里是食堂,要是抱着搞不好老铁又来“出警”
。
雁笙宁眼疾手快拿出纸巾替他擦掉眼泪,脑子里拼命搜集哄人的话语,但是嘴上却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子佩坐在一旁语气十分软地说:“好啦好啦!
对不起啦!
别哭了好不好?我以后不戳你了,我书包里有小面包,你要是饿了就拿去吃好不好?”
说完又给子衿顺了顺毛,可算把他哄好,拉回了教室。
考完最后一科英语后,因为是周五,大多数同学都直接回家了。
混混沌沌的子衿上了个厕所,出来的时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遇到了雁笙宁。
因为发烧加上中午哭过一场,子衿说话的鼻音有点重,走过去拉住雁笙宁问道:“你怎么还没走啊?别人都走完了。”
雁笙宁反手握住子衿的手,把他拉回教室,反问道:“你不也是没走?”
子衿顺从地被雁笙宁拉着回到了座位上,摇摇头,说:“我们不一样,我和子佩要上绘画课,我让她帮我请假了,所以我才没走,在教室等她下课一起回家。”
雁笙宁望着呆呆的子衿,忍不住伸手摸了一把他的头,道:“我找贾老师有点事,所以没走。”
子衿歪了歪脑袋,问道:“什么事啊?老师问你有把握考全校第一吗?”
雁笙宁翻了个白眼,轻轻推了一下子衿的脑袋,说:“转学的事,下个学期我可能不在了。”
“啊?”
子衿一脸惊讶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走?这里不好吗?这里的确不好,但是你都在这里读了三年了,为什么还要走?”
雁笙宁把手伸到子衿的脖子后面,勾住他说:“你舍得我走吗?如果我走了你会想我吗?”
子衿想也不想地道:“当然舍得,你走了就少一个人在这儿老是气我了。
我开心都来不及呢!”
雁笙宁气得一把撒开了勾住他脖子的手就要去掐他,假装咬牙切齿地说:“我那么辛苦帮你复习,你就这样对我!”
子衿笑着挡开了他的手,顺势直接躺了下去,脑袋直接枕在了雁笙宁的大腿上。
雁笙宁一瞬间仿佛被二百二十伏的电电了一下,全身酥麻,心脏漏跳了一拍,敏感而脆弱的身体部位跳了一下。
喜欢学霸的疯癫小男友()学霸的疯癫小男友。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