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姐,外面刚向宫里进贡了小姐爱吃的柿子。”
“听说是加急送来的,除了陛下和太子殿下那里留了些,其他的都放在了小姐这里,可要尝尝?”
紫苏看着因卧床而脾气变差的云昭,试着提着建议。
柿子是加急送来的不错,但是除了梁帝和太子殿下留着赏人外,其他人都不怎么爱吃。
尤其是柿子本就不好搭配,不能空腹吃也不能饱食时吃,还和很多食物之间有反应。
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谁不爱惜自己身体,柿子本身的口味又不是京城人所钟爱的。
除了极少部分人爱吃,像云昭这样的,其他人都不怎么在意。
紫苏自然是捡好听的说,绝口不提云沁和云淑听见后,直接把梁帝赏下来的柿子送到云昭这了。
云昭现在最讨厌的人莫非是云沁和云淑两人。
特别是云淑,可能是云昭对云沁本身的期望就不怎么高,所以无论云沁对她做什么事情,她都有一定的承受能力。
但她自认为自己对云淑不错,没想到云淑竟然和云沁联手,果然无论她怎么做,云淑始终会站在云沁那边,她从来都只是云沁一个人的侄女。
“那就拿些过来。”
云昭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么大的伤,让她一个人成天在床上躺着纯粹是在折磨她。
“是。”
又来了,紫苏姐姐又来了,小水也在旁伺候,听见紫苏的话,心里怪怪的感觉越发重了。
原来紫苏姐姐虽然也对小姐好,可是也会劝阻小姐,给她分析事情的道理,委婉的劝说小姐应该怎么做。
但现在呢?
好像只要让小姐高兴怎样都可以,就像是一直哄着小姐,对她百依百顺。
也不会再多说什么话,做的事情也都是身为侍女该做的,不越雷池一分。
奇怪的点就在这里,小水站在床边,低头看着脚底。
她记得刚开始过来服侍小姐的时候,她还问过紫苏姐姐。
身为侍女总是给小姐出主意可不是件好事,保不齐就被人告发说是狐媚惑主,替主子做决定的人,这在上位者看来是杀头的罪过。
当时紫苏姐姐说这是做贴身侍女的本分,要尽职劝说主子,不能让其做错事,否则到时候很有可能是身边侍奉的婢女抵过,她还深以为然。
小水也是从小伺候云昭的,和云昭的情分一点也不少,是云昭身边为数不多的忠仆。
她看着端着盘子回来的紫苏,还是选择了沉默。
不是她偏向紫苏,而是她知道她说了也没什么用,小姐不会听的。
小姐对紫苏的信任不是她可以比拟的,她能说什么,说这段时间紫苏对小姐不该这么好吗?
还是说紫苏不应该不给小姐出主意?
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就这么看着。
小水不敢也不想去问紫苏为什么,不仅是因为紫苏对她的好。
年纪还小时全是紫苏的照顾才让她不那么难过,也是紫苏手把手教她如何更好的服侍小姐,讨小姐欢心。
更是因为她听原来在将军府的嬷嬷说过,紫苏是将军拨过来照顾小姐的。
所以在什么情况下,紫苏不会全心全意对小姐?她不敢想。
“小姐,该喝药了。”
小水拿过刚刚送来一碗药。
“等会吧,现在不想喝。”
云昭怕苦,单纯意义上的苦,小时偶尔两次生病吃药都要费很大劲。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