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3章 名剑大会(第2页)

赵锦楼嫌弃的摆摆头,“我要是东方川晓,才不要当这劳什子庄主。”

“你就算想当也当不上。”

萧昕嗤笑一声。

齐谷风笑道:“二位不来参加名剑大会,那来定西城做什么?”

“我们就是来访亲寻友的。”

赵锦楼轻咳一声,望着齐谷风问道:“齐兄,你是去参加名剑大会吗?”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师父说我应该多涨涨见识,多见识下高手。

恰巧之前我去鸣剑山庄做过法事,他们也发了帖子给我,我就去凑凑热闹。”

赵锦楼微微一笑:“要是我们事情办完了,说不定能赶上,去为你助威。”

萧昕叹了口气,喃喃道:“一个多月,难。”

齐谷风给两人斟了一碗酒:“萧兄,好端端的叹什么气,若是赶不上便赶不上。

这名剑大会这么多人,说不定我还未上台就被比下去了。”

赵锦楼朗声大笑:“哈哈哈哈,齐兄,好歹你也是剑宗弟子,怎能这么没志气。

该罚一碗!”

“师门里弟子之中,我资质最为平庸,如今我才刚踏入金元天境,能打个第一回就很不错了。”

齐谷风摆手谦虚地说道。

赵锦楼摇摇头:“有道是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

你还如此年轻,有何可丧气的!”

“再过几年我都快三十,东方川晓二十三就成了剑宗,我二十三还在地境打转呢。”

萧昕轻笑道:“你既能拜入剑宗李千古名下,定有你的过人之处。

人一已百,虽弱必强。

假以时日,我相信齐兄定能成剑宗。”

齐谷风一拍桌子,大笑一声:“好,有萧兄这句话,干了。”

几人举起酒碗,把酒畅谈。

等出酒馆的时候,都到了子夜时分。

三人晃晃悠悠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齐谷风扶着醉醺醺的赵锦楼走在前面。

萧昕则若无其事揣着双手,悠闲地跟在后头,不满地嘀咕:“明明酒量不佳,还非要喝这么多。”

三人就这样三人带着一身酒气回了客栈,直到日上三竿才醒来。

他们整理好行囊,稍作整顿,便骑着马朝定西城赶去。

武山城与定西城相距不过两城,三人一日内便赶到了定西城。

这里的地理形势与南方大不相同,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山脉纵横,形态各异。

而定西城又是商路要冲,来往商人络绎不绝。

加上名剑大会即将举行,许多参赛的弟子早已来到定西城,使得城内热闹非凡。

到了城门口,齐谷风与两人辞别,去了鸣剑山庄,赵锦楼和萧昕二人则直奔西城巷。

到了西城巷,两人才发现,西城巷一条街打铁的铺子到处都是,而且都是造剑的铺子。

铁匠铺里,火炉中的火焰熊熊燃烧,发出噼啪的声响。

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不断从铺子里传来。

铺子鳞次栉比,家家铺前都挂着宝剑。

剑客们在这里观剑、买剑,热闹非凡。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