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展昭低头,额头贴着白毓的额头,生如温玉,“荣幸之至。”
白毓笑了,蹭了蹭他。
“你回来得晚了,错过了端午,开封府中包的粽子你都没能吃上。”
“抱歉。
不过我在途中买了一个来吃,也算是过了今年的端午了。
若是可以,明年我一定陪着你过。”
展昭不敢保证明年的事情,便只能这般说。
“好,我等着明年。
不过我请厨娘将端午当日的糯米留下来了,到时候再给你包几个粽子还是足够的,也算是和我一同过过端午了。”
“多谢无暇这般为我费心。”
“那以后展大人要对我更好些。”
“好,我一定对你更好些。”
另一边,小花厅里,包拯和公孙策两人正在看展昭此次出行的记录,还有苦草村百姓们的族谱。
整个苦草村几乎都是花姓人住着的,他们一代代的人在那个地方生活着,族谱上的名字也越来越多。
包拯一页一页地翻过去,“没想到这苦草村的此前还出过不少读书人。”
在这族谱上记录了苦草村曾经有几个人读过书,考取过科举,做过官,尽管最多就五品,但也颇为让人意外了。
这些记录甚至还有前朝时期的,毕竟宋朝至今也不算太久,这一点不是特别稀奇。
包拯只是奇怪,既然苦草村中有人读书识字,时至今日花姓也有读过书的族长在掌管着族谱,他们又怎么会被所谓的真神给蛊惑呢?
公孙策说道:“读书为的是明理,但却并不是每一个读了书的人都能够明理。”
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将书给读明白了,都将道理给记清楚了。
这世间种种,总有迷失的时候。
否则朝中又怎么会有贪官污吏呢?要知道能够在科举之中杀出来,一步步往上走的官员,那也都是万里挑一的。
他们读的书难道不够多吗?
不,他们读的书很多,只是他们却没有明理,因为比起明理,名利二字才更为重要。
包拯听明白了公孙策的话,手上的动作一顿,心下一叹,“是我着相了。”
是啊,若是读书就可以避开一切诱.惑的话,那么大同世界岂不是就在不远处等着?
不可能的。
人心谷欠望之深,无人能够探及底部。
只要还有什么谷欠望没有满足,就总还是会有纷争。
包拯知道自己能够做的不算多,他只是希望自己能够成为黑夜之中的一盏灯火,为后来迷茫的人照亮一线希望,让他们继续前行,如此就够了。
真是巧了,公孙策也是这样想的。
两人相视一笑,而后继续低头查看。
期间,包拯顺口问道:“展护卫去沐浴更衣怎的还没有回来?”
展昭从苦草村回来以后,见过他,将这些记录都呈上来之后,便说自己一路尘土,要去沐浴更衣了。
只是,他怎的去了这么久?包拯的心中有些疑惑,因为以往展昭总是快去快回的。
毕竟是习武之人,又能够用内力烘干,展昭的速度向来是最快的。
听到这里,公孙策不由得笑了,“包大人没有发现展护卫在进城之前就已经沐浴更衣过了吗?”
“有吗?”
包拯认真地回想了一下,“不记得了。”
他当时的全部心神都在苦草村上,还真的就记不清楚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