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穿帮
王二舅是个老实人,对于把自家孩子送到妹妹家里来很有些不好意思,一再交待女儿王巧珍在这边要懂事,姑姑家里的活都要主动帮着做,又交待儿子王晓康在这边帮着姑丈做做菜地里的活。
王巧珍十八、王晓康也十六了,两人其实都不用人怎么操心。
姐弟俩少说要在这里住一个多月,沈家也没有多余的房间能安置,就让姐弟俩分别和沈瑶沈刚住,大人们坐在堂屋聊天,沈瑶就带着王巧珍把东西放到自己房里。
王巧珍说是表姐,其实只比沈瑶大几个月,沈瑶记忆里对这位表姐有印象,温温柔柔的,从前原主去外婆家时,她总是格外照顾她一些,表姐妹间相处还算亲厚,进了沈瑶房间,王巧珍看到床边箱顶上放着一双裁好了还没开始做的鞋子,惊讶问:“瑶瑶,你学会做鞋子了?”
沈瑶嗯了一声,没有细说,倒是王巧珍一看那鞋底的大小,问道:“给姑丈做的吗?”
这姑丈自然是指沈国忠,沈瑶怔愣一下,脸可疑的热了,含糊的笑了笑,打开衣箱顺手把那双鞋的材料收了起来,把自己放衣服的箱子空置出一角,说:“姐你衣服放这里吧。”
王巧珍看她神色有丝不自然还有些奇怪,不过想想表妹心智问题就没深想,她只带了两身换洗衣服过来,夏天的衣服单薄,并不占什么位置,把自己的东西归置好看了看沈瑶这房间,拉了沈瑶说:“瑶瑶,我要在你这里住一段时间了,你别嫌我啊,我家那屋子,不推倒重建的话再碰上雨水多的日子说不好哪天就塌了。”
沈瑶笑着说不会,虽没有试过跟别人一起睡,但她已经不是侯府千金了,这里的生活总要一点点去适应,而且因为有着原主的记忆,她对这表姐观感还不错的。
王巧珍这里才收拾好,沈瑶就听外边堂屋里她二舅说要走。
王家离沈家村三十多里路,走路的话脚程快也要三个小时,王二舅不肯留宿,说要赶回去明天还出工,王云芝张罗着给他做点吃的先垫垫也叫他拒了,只说赶时间。
这要搁前几天家里还能拿得出几块板栗饼叫他路上带着充饥,但那东西不耐放,这会儿家里已经没有了。
王二舅要走,王云芝和几个小的都送了出来,王云芝和自家二哥话都没多说上几句,有些不舍得,站在路边还问家里人的情况,又说:“来了一趟连饭也不吃一口就要走,国忠还在队上没回来,好歹再坐坐等他回来了啊。”
王二舅笑着说:“自家兄妹计较这个做什么,中秋节你们回家了我再跟妹夫一起喝两口。”
送走王二舅,王云芝转身就看到了贺时和徐向东两人正过来,贺时心里感叹相遇的妙不可言,要不是在住处纠结了半天舍不舍得穿那双布鞋,这会儿怕就要错过了和沈瑶的相遇。
沈刚看到贺时很兴奋,老远就喊上了贺大哥,王云芝等人走近了,看了眼贺时脚上的鞋,笑着问:“穿着还合脚不?”
“穿着很舒服,谢谢婶子了。”
贺时笑着对王云芝道谢,目光却在沈瑶脸上停驻了一瞬,移开视线看向和沈刚站在一处的少年眼里有些疑惑。
徐向东插科打诨,手搭在贺时肩上笑,说:“婶子你不知道,岂止是合脚啊,贺时说穿着比皮鞋舒服多了,走路跟踩在云上一样,发飘。”
贺时怕他口不择言再说出什么不合适的话来,拿手肘撞了他一下,侧头看了他一眼,让他赶紧闭嘴。
徐向东笑着收了声,这也就是王云芝在,要是只有沈瑶,他得好好说说贺时是怎么对着一双鞋子傻乐的,可不就是穿得发飘了嘛,不止脚发飘,心也发飘。
站在王云芝身后的王巧珍听她姑姑说鞋子,探出头往那个叫贺时的知青脚上看了一眼。
那鞋子,眼熟啊,和沈瑶房里看到的那一对太像了,鞋底鞋面都是一样的料子。
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她看着沈瑶忽然笑了起来,怪道那下好像是不自在了,原来不是她看错了。
原还插科打诨的徐向东,见王云芝身后还站了个和沈瑶差不多大的姑娘,不是沈瑶那样让人一眼惊艳的美,但有南边姑娘那种秀气婉约,刚想说这沈家村水土怎么这么养人啊,尽出美女,就叫王巧珍那一笑晃到了眼。
这姑娘,笑起来有一种别样动人的美啊,整个人都生动起来。
...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