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22 章 开始刺绣(第2页)

李绮罗又回头看了看,见确实没人,这才摇了摇头:“没什么。”

将线拆好后,李绮罗开始打底,一般的人需要将花样轮廓直接用笔勾勒出来,但她却直接穿针引线,没一会儿,就直接用绣线将底打好了。

秦芳看得惊叹不已,她绣的时候,只能量着尺寸,呆板的描出来,哪里像三嫂这样轻松写意。

很快,李绮罗正式开始刺绣。

她并不是单独用一根针,而是一下穿了十根针,接下来,秦芳觉得自己就像在做梦一样,李绮罗同时穿引十根针,各色线在布上同时翻飞。

秦芳看的眼花缭乱,李绮罗的手快的似乎出了剪影,秦芳根本就没看清楚这么多根针和线到底是如何落下的,只觉得没一会儿,布上的花样已经出来了。

秦芳能看出这是一朵红色的花,枝蔓仿佛本就是从嫩绿色的布上伸展出来,缠缠绕绕间,一朵娇艳欲滴的红花正在怒放。

太好看了!

秦芳忍不住捂住嘴,生怕自己出声会打断花朵绽放。

但李绮罗却还在继续绣,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在整个花样上下针了,而是飞快的沿着花朵的花瓣和茎叶处加针。

还要绣吗?已经很好了呀!

只一眼,秦芳就喜欢上了这一朵像活生生的正在绽放的花儿,她想,要是自己在街上遇见了,定会忍不住,就算千方百计想法子,也要将这块手帕买下来。

她觉得这李绮罗绣的这朵花已经很完美了,再在上面舔一针一线都是多余。

她都忍不住想要叫李绮罗停下手了。

但李绮罗却还在专心的继续舔针。

很快,秦芳的眼神就变了,她心底无比庆幸自己没有打断李绮罗,当李绮罗收针后,秦芳止不住向前倾了身子伸出了手。

一朵花瓣上被李绮罗绣了一珠水滴,秦芳总觉得这珠水滴马上就要从花瓣上落下来,直到李绮罗疑惑喊她小妹的时候,秦芳才回过神。

意识到自己竟然伸手去接那滴水珠的行为,秦芳的脸刷一下就红了,“三嫂,我...”

她快窘迫的哭了。

李绮罗笑笑:“没事。”

见她的样子,便问道:“小妹,你觉得这手帕有人会买吗?”

“有!

当然有!

!”

秦芳以从未过的音量大声道,因为情绪太过激动,胸脯都跟着上下起伏:“三嫂,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你绣得太好了,就像...就像这朵花在早晨绽开的时候,我就恰好在旁边看着一样,我好像,好像还能闻着这朵花的香味儿!”

李绮罗笑着拍拍秦芳的背,她的异能除了技艺上的精进之外,最大的作用就是赋予绣物活力,就像这朵花,之所以秦芳会觉得她像看着一朵真的花,除了她本身就高超无比的刺绣技术,也有异能加持的作用。

不过,现在异能才一级,最多也就给这些小绣品锦上添花了,大件的物品还要等到异能升级以后。

“喜欢吗,这条手帕送给你了。”

绣这样的手帕,李绮罗只用了半个时辰,见秦芳实在喜欢,便将手帕递给她。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