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07节(第1页)

师父时常教导我们一定要理论结合实践,我这分明便是谨遵师命行事,跟本性毫无关系。”

只是略微一走神,就让西王圣母有些不满地嗔怪道:

“嗯?天河元帅,还行否?”

“娘娘,末将自然是行的,您瞧好便是。”

“娘娘我是愈发地离不开你了。

好好伺候,将来娘娘我若得偿所愿,未必不能许你一个大好前程。”

正埋头苦干的天河元帅头也不抬地推辞道:

“末将不求其他,只求能留在娘娘身边,能时常看到娘娘的笑容,便已经是死而无憾了。”

当初【九尾狐】送货上门,却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高继圣在西王圣母这里,却当真是如鱼得水。

“潘驴邓小闲”

的五字真言,与“绿茶修行手册”

双剑合璧的威能,被他发挥出了新的高度。

一个男人外表英俊,内心温柔,器大活好,任劳任怨,身上还有交不完的公粮。

主动关心你,崇拜你,你就是他存在的唯一意义,从不会主动去多看其他的女人一眼。

在意你的饮食几居,记得你爱吃心肝、脑髓,不喜欢肺腑皮肉,喜欢喝壮年男子的阳刚之血,最讨厌娘娘唧唧的阴柔男子。

总是想方设法地奉承你,从各个新奇的角度出发,句句都夸在心坎上。

他还从来不会像其他眷属那样贪图赏赐,要求什么贵重的法宝、诡物、丹药,最喜欢的事情是静静陪在你身边。

有这样一个男人在侧,哪个女人不得羡慕死?

就算西王圣母贵为最古老的天官,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渐渐有些沉迷其中。

甚至起了心思,一旦成就大位,便史无前例地赐他一颗【长生道果】,让他能永远陪在自己身边。

可惜,有人并不希望她沉浸在这等完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一位来自【百眼灵官】玄胎平育天的青篆诡神匆匆进入仙境。

有些慌张地拜倒在那白玉床榻之前,深深低头抱拳道:

“娘娘,真的是十万火急啊!

道君那边一直都没有动静,如今黄天神系活着的天官只有我们两家,我家大老爷想请娘娘一起商量对策。

小神已然来了三次,请您务必一晤啊。”

话说一旦让苍天神系和青天神系两家分出胜负,难道倒霉的只有【九兵】不成?

他们黄天神系也同样首当其冲,不可能置身事外。

可明明应该在这个时候主持大局,决定是战还是观望一会儿再战的黄鳅道君,却封闭了太黄翁重天。

就连【百眼灵官】数次登门都联系不上了。

黄天神系只剩下了祂和西王圣母两位,情势已经火烧眉毛。

她竟然还有心情跟小白脸在这里寻欢作乐?

不光是【百眼灵官】,就连这位诡神信使都看不过去,荒淫至此,昏君,昏君啊。

可他在说出这番话之后,根本就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老老实实跪伏在阶下,大气也不敢喘。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