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耳根子清静22(第2页)

温婉一顿,问道:“你要干嘛,你该不会是打算让我给你们卖命赚钱吧,你做梦。”

温馨解释道:“不是,不是,大姐不是手艺挺好的嘛,既然大姐针线不错,不如做些帕子、香包、荷包啥的拿出去卖,不用你卖,我们总是需要去集市做生意的,给你换钱也是顺腿的事儿,而且大姐不是也了解这些东西的价位嘛,钱都给你,我们不要。”

温婉一听倒也真行,不然每天在屋子里待着,她也是真无聊,但温馨这语气是几个意思,“你还想要钱,你怎么想的,这钱当然是我的了。”

“是,是,是,都是大姐的,大姐,你要做的话,等雨停了我们就去集市拿些面料回来给你做,你要不愿意就算了,我原本以为大姐听到这个会很高兴呢,毕竟这赚的钱都是大姐的体己钱,谁也不嫌银子多。”

温馨装模作样的说着温婉不要的话,温婉瞬间就急了,“要,要,你这孩子,我什么时候说不要了,你居然就想这么走了,你可要记得去集市时,给我拿些布料回来啊,还有换了的银子也是我的,你可别觊觎。”

“行,大姐也别急,这雨指不定要下个几天呢,你先在家做衣裳,慢慢做啊。”

说完,温馨便在兄弟几人的注视下离开了温婉房间门口。

温谨是知道这件事儿的,所以在听到刚刚姐妹俩的对话倒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温玉思考了一下倒是也回过了味儿,可温厚和温善却是怎么也想不过来,温厚道:“小妹怎么让大姐做针线呀,万一毁了怎么办。”

“毁了就毁了,但你没发现大姐做针钱后家里特别安静吗?咱也不赚大姐钱,就图个大姐安静,所以这点儿小钱,出了也就出了。”

更何况她是觉得应该是不会亏钱的,而且就是亏钱应该也就亏一次,谁也不会看着面前是个窟窿,然后一直往里面撒钱呀,温婉一次不做她下次就不买了就行了。

但说起安静了,温厚后知后觉的这才反应出来家里这段时间还真是安静了很多呢。

“我原以为是雨声大太的原因,耳根子就从来没清静过,小妹你要是不提,我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呢。”

说着说着温厚自己都觉得自己好傻,傻着傻着自己就笑出了声儿。

她们兄妹几人一笑,还住在家里啥都不懂的景博也跟着笑出了声儿。

温馨就觉得这孩子长的标志又可爱,见面前的小人儿笑了,她直接上手捏了捏他的脸,皮肤滑滑的嫩的跟豆腐似的,“小博弟弟为什么这么可爱呢。”

这点温善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并没有因为家里多了一个弟弟就开始闹情绪,反倒因为家里多了一个弟弟,一时间还摆起了哥哥的架子在家里带着这个小弟弟各个角落里找东西玩。

(https:biquge90_90746c123768964.html)

chaptererror();

1秒记住笔趣阁网:。

手机版阅读网址:m.biiduoxs.cc

app2();

read3();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