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第2页)

看到叶韩渐渐明白过来的神色,宁渊端起手中的茶杯轻轻一抿,带了几分玩味的神情道:“要不然,你怎么会刚好出现在了瑜阳的宴会里,又怎么会堂而皇之的扫了封禄的面子,这只不过是有人想借封禄的手做点事罢了。”

洛家和叶家同时为宣和帝所弃,恐怕没有人会比北汗和南疆更高兴了,做下这事的定是二者之一。

只不过,敢用隐山的名头来对付她,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有胆色!

叶韩沉默下来,面色不愈,他还从未被人愚弄到这种地步过,更何况若是封禄查到救他的人的身份,后果只会更加严重。

他敛起了神色朝宁渊看去,却愣在了当下。

斜坐在软榻上的红衣女子捧着茶杯低下了眉角,全身都有种安宁温和的气息,但她扬眉回转一瞬间,却偏生折出了几许凌厉来。

“不管是谁,这倒真的是一份大礼。”

清冷淡漠的声音慢慢在书房里回响,带出了几许冷意。

第四十三章遣送

直通府门的花园里停靠着两辆加宽加大的马车,乍一看很是简朴,但里里外外都是由沉铁铸成,格外耐用。

一队士兵守在马车附近,个个煞气四溢,模样坚毅。

封皓坐在不远处的石凳上朝这边瞅了瞅,脸色有些发白,他搓了搓手指,托住下颚没有出声。

清河坐在他身旁,破天荒的不是一副嬉笑的神情,她沉默把石桌上的吃食打包系好,往封皓肥大的袖子里塞去,声音沉甸甸的:“小皓,云州不比京城,你要少长个心眼,多干些实事,东西要少吃,不要浪费粮食……”

伤感的氛围一扫而光,封皓听着清河的嘱咐,瞪大双眼看着她,嘟着嘴嚷道:“清河姐姐,你这是什么交代,就不能来点诗情画意的?就算是不成也要感人些!

我这可是一骑远行千里路……”

清河伸出手把封皓的脸用力的朝两边拉了一下,斜着眼得瑟着身子哼道:“你就得意吧,我想去云州都想了十年了,你小子运道好,少在我面前显摆。”

封皓朝她‘嘿嘿’一笑,伸出白嫩嫩的手在她面前一挥,颇为豪气的喊道:“放心吧,等我在云州闯出名堂了,就接你过去见见世面。”

清河看着封皓站起身,胖胖的身子一抖一抖的,连耳朵根都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晕,眯着眼睛笑了起来:“那成啊,等以后你出息了我就去看你。”

一件件东西被搬上了马车,守着的副将苦着脸看着一旁指挥着的洛凡:“老将军,这些东西就不用了吧,小姐吩咐了一切从简。”

洛凡眉毛一翘,眼一横就朝副将瞪去:“只是些糕点,路上带着好充饥,再说了……”

他软下了声音小声的嘀咕道:“小姐的一切从简恐怕比这还要复杂几分!”

副官缩了缩身子没再开口,洛凡在云州有着极高的威信,虽说十几年没回去了,可是敢跟他叫板的还真是没有。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