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要你管。”
黑衣人的目光在宋寻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不过相比起宋寻的震惊而言,黑衣人却显得淡定得多,仿佛他对宋寻的出现早有预料。
不过刚才他和白景聿演的那一幕黑衣人倒是真真实实看到了,眼下他看着宋寻,又晃了晃手里的枪,对着白景聿嘲讽道:“带着你的小情人,赶紧滚出去。”
看来黑衣人并非和邵东承一伙,而是今天在场的那只“黄雀”
。
白景聿转念想了想,既然他的目标也是邵东承,那倒不如先和他和解,转头再一起收拾。
于是白景聿决定把握这个机会先把宋寻送出去。
他眯起眼睛笑了笑,然后拉起宋寻道:“我们走。”
然而宋寻的脚步定在了门口,他怔怔地盯着那个黑衣人,几次欲言又止后俩人的目光再一次撞上。
这一次连白景聿都没拉得动宋寻,他感觉到宋寻用力挣开了自己的手,然后哆哆嗦嗦地说出了一个名字:“沈殷?”
“你真的是沈殷?!”
宋寻盯着黑衣人,大概是情绪太激动,连眼睛都有些轻微的泛红。
白景聿莫名其妙地回头看了一眼,只那么一眼,他看到黑衣人把刚准备放下的枪管重新指向了宋寻。
白景聿心下一惊,横跨一步直接把宋寻推向了一边。
他眼疾手快地抓向黑衣人持枪的手腕随后往关节的反方向奋力一扭,黑衣人吃痛地“嘶”
了一下,却没有松手!
“沈殷是谁?”
白景聿抽出空回头问宋寻道:“你们以前就认识?!”
宋寻来不及回答,枪口在黑衣人手中被转了个方向,下一秒黑衣人鞭腿直接扫向了白景聿的膝盖,白景聿朝前打了个趔趄,手里却还紧紧箍着黑衣人的手臂。
胡乱之间“砰——”
地一声,子弹紧咬着白景聿的耳朵擦过,在墙壁上留下一道狭长的弹痕。
“快走!”
白景聿重重踢了宋寻一脚,随即又和黑衣人扭打在一起。
枪声吸引住了各路人的注意,人群四散逃跑,宋寻失声喝道:“白景聿——”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受惊过度的宋寻脑中一片空白。
黑衣人的反应明显超出寻常,直觉告诉宋寻他就是沈殷……然而所有人都告诉他沈殷明明已经失踪很久了!
宋寻在他身上感受不到灵体的气息,这证明他还是个活生生的人。
他到底从何而来,宋寻根本没法去思考,却看到那个被扯掉口罩后的黑衣人重新站了起来。
那确实是沈殷的脸,只不过老了很多。
...
喂,我说光明神,这颗极阳神珠你究竟要不要,没钱就别给我碰坏了,你赔得起吗?嗨,那个,叫你呢。我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战神,这柄刑天神枪你都快把手摸破了,不买滚蛋。哦,原来是水神妹妹啊,这个溺水灵珠你如果想要,啵儿一个,算你八折且看嚣张的两界小贩,如何赚尽世间钱财,气死异界众神感谢起点社区封面制做小组免费提供的封面PS扫尘1群73298905,欢迎大家加入讨论。扫尘VIP群130158261,入群请显示截图,谢谢。...
小说作者天生小人物要我学礼仪美容服装?好吧,为了成为白马王子,忍了 要学太极截拳道空手道跆拳道?好吧,为了英雄救美,忍了 要我学管理经商炒股?好吧,为了缔造一个伟大的金融帝国,忍了 要我学编程黑客技术?好吧,为了黑掉美国白宫的网站,忍了 要我学机甲战斗和操控宇宙战舰?!一百三十七种宇宙语言!天哪,这个时代需要用到机甲者战舰驾驶一百二十七种宇宙语言吗!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啊!...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末世来临,丧尸变异兽肆虐横行,道德沦丧人性泯灭,为了食物和权力,背叛与阴谋无处不在。一个跑龙套的小演员穿越附身到一个营地首领的纨绔儿子身上,幸运的是他居然能看到每个人的忠诚度。后来发现他可以通过击杀丧尸变异兽以及做善事来获得忠诚点,而且可以用获得的忠诚点提高手下的忠诚度。且看他如何利用自己的特殊能力和三流演技在这个末世顽强的生存下去,而且越活越好,地盘也越来越大,最后。...
青梅竹马十年,他的新娘不是她。她霸王硬上弓,睡服了富可敌国的景大少。安柔一夜之间消失的无影无踪amphellipamphellip五年后,她带着一对萌宝回国,躲过,藏过,还是被他抓个正着。ampldquo当年我发过誓,抓到你,一定让你下不了床。amprdquoamphellipamphell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