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凯恩十五岁成亲,现在结婚已经十几年,除了妻子外,私底下的女人起码有一打,可是,就算有这么多女人,却连个下一代的血脉都没有,这到底怎么回事?
就算自己这一系人丁单薄,自己二十五岁的时候生下凯恩,这已经算迟的了,怎么凯恩快三十岁还没有下一代?总不会让自己等到七老八十的时候,才来抱孙子吧?
如果没有後代,那自己辛苦这么多年积下的家产,岂不是要便宜那些亲戚?想想就觉得心寒啊,应该不会这样的。
不过,这也表明自己当时没有下狠手,是多么英明的决定,那个人还年轻,应该不会像凯恩这样吧?
想到子嗣孤单,古拉就不由想起一件隐藏得非常深的往事。
崎红国王後宫内,王后正和真神教在崎红国的莱嶔主教见面。
王后看了莱嵚主教一眼,问道:「大人,不知道上个礼拜向贵教问的事情有没有做出决定呢?」
莱嶔主教有点含蓄的回答:「这个,我们的一生都奉献给神,只要神的教义能够深入民心,我们并不在乎世俗的变迁。
」
王后一脸的欢喜:「这么说贵教答应不参与进来?」
莱嶔主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虽然是这样想,但现实无奈,虽然我们的神教遍布整个大陆,但其他大陆的宗教竞争非常激烈。
「相信殿下您也知道,宗教竞争不是教义好就行的,对於那些信仰不深的信徒,我们还是需要替他们解决世俗的需要,才能让信徒专心修行教义的。
「而除了信徒捐赠外,我们并没有什么收入来源,省吃俭用之下,教义的推广倒没有什么困难,可在其他大陆,却连神殿教堂都无法修建,更不要说招揽信徒了,所以希望殿下考虑到我们的难处。
」
王后挑挑眉头,思考了一下後,笑道:「这个自然,维尔特城的矿产交给教会负责如何?」
莱嶔主教笑道:「谢谢殿下,不过据我所知,维尔特城……不是交给古拉将军了吗?」
王后眉头再次一挑,有点勉强的笑道:「您知道,这只是临时的决定而已,在本宫获得胜利的时候……」说完闭嘴不出声了。
莱嶔主教想了一下点点头:「那好吧,我代表教宗答应您的要求。
」
听到这话,王后立刻在脸上堆起了笑容,开始谈起其他比如天气多好,现在流行什么样香水之类无聊的话题。
在莱嶔主教离去後,王后座位屏风後立刻走出一个中年男子,在王后身边低声说道:「他靠不靠得住?要知道真神教主的徒弟是公主的好朋友,他们怎么会如此爽快答应我们?这不会是公主安排的吧?」
王后望着窗外冷笑道:「和那小贱人没有关系,伊丝娜只不过是个花瓶,她根本不了解真神教的内幕。
这些真神教真正的教徒都是些野心家,居然妄想建立宗教国,也不想想自己的实力如何。
」
「这么多大陆,这么多宗教,还没听说过有哪个宗教成立了宗教国,他们还真以为宗教骑士团比正规军厉害呢。
」
「据调查,真神教的骑士团规模已经达到了十五万人,而且全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狂热信徒。
」男子道。
王后愣了一下,冷笑道:「哼,十五万人!
本宫总算明白这么多的捐献用到什么地方去了!
都是那该死的老东西,听那真神教主老鬼说什么需要武力保护各地的教堂,就允许他们组建骑士团。
「真是老糊涂了,难怪这么轻易被人骗去前线弄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