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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吮吸是人类自出生就会有的本领,我不知道我这本领是不是也天生就会的,但我只知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阿雯的脸已红得跟血一样。
“你醒了?”
阿雯不敢看我眼睛,连忙别过头去。
我看了一眼自己躺在阿雯的大腿上,她那波涛汹涌的胸口,正毫无察觉的贴在我脸上,软绵绵的,让我心生出想要躺上个三五十年的冲动。
邋遢老头早就站到了一旁,喝着小酒,看都不看我一眼,道:“小子,尸毒我已经给你刮得差不多了,这几天格外关键,记得敷药。”
“额,这样就好了?要不要再刮干净点?”
我脱口而出道,毕竟我还想着要是再刮一次的话,我是不是也能再让阿雯亲我一下呢?
可惜我的想法很快就被老头的一个白眼给拉回了现实。
老头道:“骨头外面的毒已经刮好了,这是标,至于那根,只能靠你们小俩口了。”
“什么意思?”
我一脸不解问道。
“跟你说没用,我得和小姑娘讲。”
老头笑嘻嘻的将阿雯叫了出去,在旁边耳语了几句,声音很小,我听都听不清楚,但等老头说完的时候,我发现本就脸红的阿雯,直接红到了脖子处,那水汪汪的眼睛,更是闪过了一抹羞涩和慌乱……
“好了,该说的我也说了,老头我要继续去流浪了。”
老头将酒瓶子全部塞进了一个破包,冲阿雯摆手告别,阿雯赶紧把身上的钱逃出来想给他,但老头看都不看那些钱一眼。
我看得直好奇,这年头谁还不要钱了?
眼看老头要走,我忍不住问道:“老头,以你的医术随便在镇上开个医馆,那不是财源滚滚,怎么样也不至于去流浪吧?”
老头啐了一口酒,眯着眼一字一句道:“这世间太拥挤,老头的心,无处安放,我这一生做过的错事太多,唯有流浪四方,才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老头的话说得我云里雾里的,但有一件事我是认定的:老头救了我的命,这个人情,我绝对不会忘记。
我道;“老头,我这条命是你救的,你既然不要钱,那我这个人情欠定你了,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给我说一声,杀人放火什么的我不在行,但给你养个老送个终还是行的。”
“呵呵,养老送终?听起来还不错。”
老头忽然话锋一转,道:“但老头我就怕白发人送黑发人啊,倒斗支锅损阴德,死人行当赚阴钱,这命,可不会太长……”
我心头猛地一震,当即开口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倒斗的?”
“嘿,你身上的伤口是粽子所咬,老头我再孤陋寡闻,也知道粽子这东西只有死人墓里才会有,何况你的左手臂上,还有那娈尸咬过的痕迹……”
我哑口无言,心里头满是震惊!
他大爷的,这邋遢老头不简单,虽然看起来跟个流浪汉似的,但却给我一股高深莫测的感觉,有时候,还真应了那句俗话:高手在民间,不起眼的,往往更是人物。
“行了,你们就不用送了,老头我走了,有缘再见。”
老头挥挥手,潇洒的转身离去,而在他临出门的时候,他悠悠念了句:“这世间,好看的皮囊太多,有趣的灵魂太少,小家伙,你算一个,希望下次见面,你不会又是奄奄一息……”
“乌鸦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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