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六五章 孝敬(第1页)

辗转来去,到了松城马上开始换乘,坐上了去往程普的中巴车,车上的学生多了不少,几乎全车都是,基本是以团伙的方式出现。

松城籍的小盆友们貌似比七人组更活泼可耐,一上车就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自己曾经的学校,与其说讨论,还不如说吐槽:

“我们这次应该是最后一回上那破地方了吧?”

“你们是不是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会再去的!”

“想起在那里坐了三年的牢,我这次都不想去!”

“希望不要碰到班主任,一看到他,我那痛苦的回忆就止不住地在眼前重现,赶都赶不走!”

七人组听得面面相觑,虽然这些话让他们有一股强烈的共,但他们没有立即应声支援。

高罗玉的嘴是最闲不住的,他倒是第一个想跟上去吐槽一番,但他刚一坐正身子,就被叶汶虎拉了回来,及时地制止了有损实验班威武形象的言论。

“噗”

,憋了半天,胡欢欢跟陈小丽两个女生终于憋不住了,直接笑出了声。

对方阵营开始窃窃私语,都在猜测他们是哪个班的,其中有没有班主任亲戚什么的。

“嘿!

你们哪个班的?”

陈小丽从胡欢欢旁边探出头朝前面的人问道,她的个性比较大气,这很可能是来自校花特有的自信。

对方阵营马上就开始提高警惕,一个个闭口不答。

这可不能乱说,说出来当场就暴露了呀!

虽然暴露不暴露也没什么大问题,但是!

当他们回头请班主任参加升学宴的时候,班主任一定会百般推诿的,那样的话,会弄得家长很没面子。

“问你们话呢!

怎么不说话?”

胡欢欢见陈小丽尴尬地愣在面前,连忙帮她又问了一句。

高飞连忙站起来说:“胡来小姐,他们可能不记得了,别逼人家嘛!”

,胡欢欢歪起头“哈?”

了一声,表情十分滑稽。

自己班都忘了?开什么玩笑!

高飞是猴子派来说相声的吗?

两个女生刚要讽刺,高罗玉马上喊了起来:“啊呀呀!

我想起来了!

我认识一个!

就是他!

他是那次抢阶梯教室,跟五虎对峙的胖子他小弟!”

“噢哟?十七班的?不错呀!”

叶汶虎连忙起哄,他必须出击,别的班也就算了,十七班就是敌军,是对手,是仇人!

“怪不得连燃烧自己照亮他们的班主任都骂,连培养了自己三年的母校都吐槽!

原来是十七班的啊!

这就难怪了!”

高飞连忙见缝插针嘲讽道。

叶帅也不装酷了,附和道:“陈老师教导有方,我一直是这么认为。”

胡欢欢抿着嘴偷笑,这个时候的叶帅,从她的角度看,那是怎么看怎么帅,笑完补充一句:“帅帅,我认为你的认为!”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