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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就算再蠢,黄天爵也该知道,勾结妖族和陪着妖族吃人,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罪过,后者可比前者严重太多了。
前者,顶多就是老黄家父子三个去大天尊那里负荆请罪,然后再给黄天爵个千八百纪的牢狱,这事也就过去了。
但如果是陪着妖魔吃人,那,斩仙台请吧。
严重性不是一个级别的。
一时被猪油蒙了心,和同流合污,一定是两码事。
再说胭脂,姜祁跟这位由爱生恨的大姐不熟悉,但也猜的到,这次成亲,要么是黄天爵逼的,要么就是在跟黄天爵合作。
目的很简单,看看癫僧的反应。
可若是让对方放任妖魔吃人,姜祁觉得应当不会。
但也不敢打包票,毕竟,仇恨中的女人,尤其是因爱生恨的女人,谁也不知道对方会做出什么事来。
总而言之,这两个家伙,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就对了。
姜祁最后下了定论,落下云头,正准备走进阴岩山的妖洞时,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似有所感,回头看去。
只见山脚下,穿着破烂的癫僧正在一步一步的爬山。
果然来了。
姜祁之前就在纳闷,为什么师尊给的敕命里面只说了黄天爵如何处理,却不提胭脂一句。
原来是因为,早就跟癫僧通了气。
想想也是,癫僧八成是放不下胭脂的。
胭脂那句话没说错,癫僧欠她的,永远还不清。
姜祁静静的等着癫僧。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癫僧才气喘吁吁的来到了姜祁旁边。
“姜小子,你就不能接一下老人家?”
癫僧一上来就是那混不吝的不要脸样子,说道:“不知道尊老爱幼吗?”
姜祁没有接话,这是戏谑道:“前辈来这里,也是为了喝喜酒?”
“逛街!”
癫僧给了一个离谱的回答,却显得那么理直气壮。
“那前辈一定看到了许多风景。”
姜祁笑着说:“阴山处处皆白骨,妖魔吃人不停休。”
“真真好风景!”
癫僧沉默了下来,没有说话。
只是率先走进了山洞,远远的,姜祁看着他的背影,听到了癫僧开口。
“小友,好风。”
“真真好风!”
“只是吹散些许阴霾罢了。”
姜祁如此回答,而后迈步,走进了山洞。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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