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赘入1988(.shg.tw)”
!
本来打算带员工去饭店吃的会餐饭,取消了。
尝了张翠花炒得俩家常菜,还真是如费维浦所说,味道不错哩。
能经得起秦著泽品尝的菜,确实味道要够。
做菜,确实是一门手艺,需要磨练,但是不能不说天分很重要,天分够的人,用简单食材就可以做出美味,而天分不够,那只能靠大料辣椒来凑。
既然有了自己的厨子,在家里做一顿饭菜,岂不是吃着更舒坦?
秦著泽手里掂着筷子,“语柔,你吃着咋样?”
觉得只合自己一人的口味不具有代表性,所以,秦著泽开尝时,让王语柔也动筷子。
“嗯嗯,不错,真香。”
王语柔优雅地嚼着含在嘴里的爆炒羊肉,连着点了两下头,咽下后赞道,又把筷子伸向土豆丝。
看吃相,还好。
看眼神,也是个小吃货。
草原盛产马铃薯,所以,秦著泽要求张翠花炝一个土豆丝。
草原上,风吹草低见牛羊,所以,秦著泽让她爆炒一个羊肉片。
沽泉县城跟外地之间的物资流通不是太发达,本地食材,一定是以后最常用的食材,厨子首先保证就地取材把菜做好。
秦著泽和王语柔,你一口我一口,半盘菜尝下去了,站旁边的张翠花见秦著泽只顾吃不说话,以为不合秦总口味,眼神里流露出忐忑,又因为拘谨不敢言语,不停瞅瞅费维浦,又瞅瞅秦著泽,朴实的人,脸皮子薄,生怕被大人物挑刺然后说出不好听的话来。
费维浦摸了一把胡子,笑问秦著泽,“秦总,不知翠花炒得菜可合秦总口味?”
“嗯,好。”
秦著泽这才放下筷子,“手艺相当不错,我来说一说工钱,每个月一百块工资,上打薪,管吃喝,如果不想来回跑路愿意住在这里,咱们这里有房间。”
秦著泽的意思已经表明了用张翠花,可是,却见张翠花一脸慌乱,她拉着费维浦用蚊声问道,“三爷,秦总是说一百吗?给的太多啦。
不是在说我吧?”
每天做七个人的三顿家常饭,一个月给一百块。
对于张翠花,这是个巨大的数字。
她在沽泉县城饭馆里炒过菜,饭馆老板一个月给她开三十五,还算挣得多的。
一个工人一个月挣五十块,能养活一家六口人。
整个沽泉县城,从父母官县太爷到事业单位的人民教师,月工资达到一百的,一个没有,评上了特级的教师,工资水平也不过每月六十出头,而且把所有工资项全包含在内,沽泉是国家级贫困县,工资不拖欠不正常,有时候一拖就是一个季度甚至半年。
上打薪,一百块。
这对张翠花来讲,是地震,她以为听错了。
费维浦拍了拍张翠花的手安慰她,要她不要这么胆小,秦总能给这么高,绝不止是看她是他的亲戚,一定看好她的厨艺。
哈哈一笑,费维浦替张翠花向秦著泽倒了谢,并嘱咐张翠花把事做好还要谨言慎行,每日买菜支出账目要一清二楚,进了厨房要带好厨帽防止头发掉落,常剪指甲,反正是值得注意的方方面面,费维浦都给说到位,把秦著泽都给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了,那么大个人,脸皮又那么薄,你这叨叨这么细有这个必要么?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