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四章 对抗(第2页)

“你敢!”

沈御辰像个护母的小兽似得,忙把林静言拉到身后,安抚她:“妈,我跟他走一趟,很快就回来,你别担心……”

“小辰,你不能去,真的不能去……”

林静言死死的拉着他不松手,奈何还是被他挣脱,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上了沈御风的车。

车子绝尘而去,林静言赶紧给沈鸿涛打电话:“老公,快点救小辰,御风要杀了小辰。”

**

沈御风开车带着沈御辰,去了拳击场。

他看着沈御辰,语气淡漠:“知道为什么带你来这里吗?”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出气喽!”

沈御辰翻了个白眼:“其实也不能怪我,是你一直不挑明,不然我哪有这么好的机会可捡。”

如果他早点对苏兮兮说明一切,他就算是再怎么搞破坏,也是无计可施的。

沈御风没接他的话茬,脱掉西服,解开黑色衬衫的前两颗扣子,往上撸了撸袖子,然后拿起他旁边的沙发上的拳击手套,扔给沈御辰。

“带上。”

命令式的语气,让沈御辰很不爽:“干嘛?”

不是很想杀了他吗?

直接来不就好了,还弄这么多有的没的干什么?

沈御辰有点看不透沈御风,究竟要做什么了?

沈御风看了他一眼,眸色冷冽:“没有当着那个女人动你,不是有所顾忌,更不是怕任何人!

不是一直都想赢我?

现在我给你机会!

带上它,跟我打一场,如果赢了,你今天所做的一切,一笔勾销,那个女人也可以正式成为沈家人!”

沈御辰:“……”

他从没想过,沈御风会对他说这些,剑眉微蹙,“那如果输了呢?”

沈御风轻笑一声:“还没开始,就觉得会输?”

“……”

沈御辰噎了噎:“谁,谁会输了,我只不过是害怕你耍诈。”

沈御风也不恼,只说了句:“如果你输了,这辈子都不准再出现在苏兮兮的面前。”

“……”

其实他不说,他刚才也猜的差不多了。

他最在乎的就是苏兮兮了,怎么可能任由他在苏兮兮的面前,继续转悠下去呢。

只是他肯给他机会这一点,还真的挺让沈御辰意外的。

不过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他根本就不是沈御风的对手。

沈御风肯定是料定了这一点,所以才这样做的。

他很肯定,他们两个根本就没有可比性,所以才给了这个,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机会。

不过这也算是给他留面子了,至少还给了他机会,也算是让他自己做了选择了。

只不过选择的只能是应战罢了。

在心中把所有的利弊,都想清楚了以后,沈御辰捡起了地上的拳击手套,戴在自己的双手上,对沈御风挑眉:“好,希望你说话算话。”

结果虽然可能不尽人意,但是在气势上,他绝对不能输。

“这正是我要说的。”

话落,沈御风眼神一凛,赤手空拳的向沈御辰出招。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