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 通灵面具(第4页)

一下飙起老高,正中弯腰的耿鬼。

“哏硅!”

白堉嘴角含笑,一下一下地砸着石臼中的头颅,不管鲜血怎么飞洒,手中动作连力道都不曾减低一分。

吓得耿鬼直接躲进暴龙兽影子里,差点没吓出心脏病。

白堉察觉耿鬼的动作,不过他现在没空搭理它。

他要制作一个很重要的道具,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头颅,现在遇到一只被围殴至死,心中怨恨满满的赤面龙,总算是凑齐了道具。

心怀怨恨之颅,以灵界之石砸之,辅以漆黑之草、空灵之花、亡骨之粉……于容器中淬炼,终得此器!

不知道锤了多久,饶是以白堉现在的体力都有些喘,一直砸到暴龙兽它们都醒了过来,围在白堉身边,这锤炼才总算是结束了。

“暴龙兽,喷火,大火!”

“耿鬼,把你的幽灵能量与暴龙兽的火焰结合起来。”

“知道了堉。”

结合能量并不简单,可暴龙兽是谁,几下指导,便成功让耿鬼与它完成配合,一口泛着紫光的火焰喷吐在石臼中。

石臼中的不明液体被烧得滋滋作响,耿鬼感觉这玩意怎么比自己还像幽灵系。

液体很快便被烧得只剩下一小摊,到这里暴龙兽的火焰就烧不动了。

不过这就够了。

戴上秘制手套,白堉迅速抓起那摊已经开始有些凝固的液体,在手中不断揉搓,同时洒上黑色粉末,混合均匀后继续揉搓。

反复数次,直到那块物体彻底染成黑色,白堉才将其按压在准备好的模具中。

“呼~累死我了,接下来就等吧。”

“话说……耿鬼你在躲啥呢,呆瓜!”

拎着耿鬼的小耳朵在一旁教育着。

告诉耿鬼,你身为幽灵系中强大的存在,更是可以mega进化,成为种族值中的准神级别,怎么可以怕自己的训练家呢!

诶不对……

白堉的身体随着特殊的数码兽而变强,虎蜂兽是神奇宝贝进化所以不算,现在仅有暴龙兽,而暴龙兽后面还能进化两三次,再加上后面可能会出现的新的数码兽伙伴,白堉的身体素质估计可以达到超人级别。

虽然不一定能达到智爷那般,一拳逼得超梦开守住,还差点打碎的境界,不过锤锤一般小精灵是够了的。

“嗯……怕我也不怪你,谁叫我太优秀了呢。”

想清楚的白堉决定不计较耿鬼的小胆,拍了拍它的大肚腩便走回去看自己的造物。

模具中的材料已经完成冷却下来,白堉轻轻一拍便顺利脱落。

呈现在手中的,是一副黑色如妖鬼般凶煞的面具。

“精英级道具——通灵面具。

效果:使用者可短暂躲进灵界的特殊空间,规避现实空间的攻击。

冷却时间无,使用时会对使用者的身体造成一定负担,不建议长时间开启。”

“不愧是龙族之耻,我还以为能制造出霸主级呢。”

不同级别的通灵面具效果截然不同,霸主级更是一个大跨越,不仅对身体负担减小,还能获得前往灵界旅游的能力。

“嘛,起码现在,我的安全足够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