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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过一次,对死亡的感觉便淡漠了,即使回到古代,也依然没有活着的自觉。
可现在,手上沾了血,身边也有了朋友、兄弟。
骑单车的那个自己,反倒像是是庄周在梦的蝴蝶,遥不可及地模糊起来……
恐惧,是不是因为明白,这个世界中,自己会真正地死掉?
而不仅仅是恐惧,还有别的,有很多陌生的东西在胸中萌生。
说不出来,讲不明白,有些想哭,又有些想笑……或许,现在的自己才是真正地活着吧!
用手背抹去眼角处的湿润,叶晓易扶起还有些缓不过神的匈奴小子,两个人一瘸一拐地走向郭嘉那里。
刚才,吕布的两个族人见叶晓易冲向狼,就慌忙纵马过来,把两个人护在中间,防止别的狼趁机偷袭。
他们看两人安然无恙,忙将两人拎上马,说什么也不让他们再下去了。
半个时辰,尸横遍野。
方圆百米,几乎都被血给铺满了。
各色狼尸炫耀功绩一样躺在草地上,被太阳晒成了黑红色。
“没事吧?”
吕布握住叶晓易的手,发现她的手冰冷,掌心还都是汗。
“没。”
克制住自己拥抱吕布的念头,叶晓易笑笑,“大哥,你们的最终战果如何?”
“奉先大哥最厉害。
杀了二十头。
白衣小子次之,十五头。”
聂辽大大咧咧地走过来,把两只狼眼珠子丢在郭嘉的手上,吓得郭嘉“嗷”
一嗓子就给扔了。
“那你呢?”
叶晓易拍拍郭嘉的肩膀。
“我?他们杀太快,我跟不上,所以只杀了十三头就没了。”
聂辽看了眼匈奴小子,好像是说如果匈奴小子不多事,自己完全可以超过白衣少年。
“身受重伤还有战意,好样的。”
吕布倒是很欣赏匈奴少年这点。
“是啊,活了这么大,第一次这么痛快。”
白衣少年拱手跟吕布道:“吕大哥真乃骁勇之人,想必日后,九原吕布的名字一定可以名动天下。”
那当然。
我看上的还有错?
“大哥本事高强,自然会出人头地。
不过兄台也很厉害,不知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啊?”
瞧瞧白衣少年,叶晓易觉得能跟吕布、聂辽比肩,也是相当了不得的人。
“小兄弟客气,你杀狼救人,可见豪侠。
在下姓赵名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
今日认识几位,很是高兴。”
白衣少年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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