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孙天师那头一阵闹哄哄的,过了会儿,也许是走到了僻静的地方,才安静下来,“身体如何?恢复得怎么样了?医生怎么说?”
“还好。”
沈司星说,“等一下让医生检查。”
孙天师呵呵笑道:“好,你安心在医院将养几天,学校那边我帮你说过了,你父亲——”
“麻烦您,别告诉我爸。”
“哈哈,知道。”
孙天师自以为清楚沈司星顾虑,和蔼地说,“咱们这一行是有很多风险,你年纪轻轻,让家人担心就不好了。”
沈司星松了口气,又再次谢过孙天师。
以孙天师的秉性,大可以把他丢在奈何桥上不管,能把他从生死关头捞出来,再将他从通天桥的案子里摘出来,不管对方有何企图,都是救命之恩。
沈司星才十八岁,却如此明事理,懂进退,让孙天师有些吃惊。
他放下心来,问沈司星要了银行卡号,说他们把通天桥弄塌,本来是捅破天的罪过,多亏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把死的说成活的,居然从负责通天桥的建筑集团要回了应得的报酬。
沈司星年纪尚小,入行的头一件法事给多了怕压不住,孙天师就做主,分给他八十八万,讨个吉利,以后有什么生意,都会多问他一句。
“……多谢。”
沈司星挂断电话,心说,能大方地分给他八十八万,那孙天师实际到手的少说有两三百万,真不客气啊。
不过,孙天师能从通天桥的案子得到多少好处,在龙城达官显贵中换取多少名声,沈司星暂时不打算深究。
以一桩生意的眼前利益,换来孙天师的人脉,对初来乍到、资历尚浅的他来说,都是值得的。
*
两天后,沈司星回到高中,校园生活和过去一样不咸不淡,乏善可陈,除了苏芮,他几乎没跟其他人说过话。
也没什么可说的,三年了他和学校里的人都没有交集,高考后也会各奔东西,哪儿来的同窗之谊呢?
主打一个人孤立所有人。
这天,苏芮发英语卷子时多看了一眼沈司星的成绩,惊叹道:“一周没来学校,还考这么高?你在家里偷偷卷啊?”
“没有。”
沈司星有些茫然,接过答题卡,眼睛稍稍睁大。
146分。
他以前最多在一百三左右徘徊,没想到落了一周的复习进度,还比以前考得高,着实是意外之喜。
等月考成绩全部发下来,沈司星的名字突然成了高三(1)班的高频词。
不止英语,他的语文也因为作文没跑题,提了二十分,再算上其他科目零零散散进步的分数,一跃从班级中不溜的小透明,变成了班级第三,年级第十,远远超出老郭给他定下的年级前一百目标。
好奇、羡慕的目光落在沈司星身上,突如其来的关注,让他坐立难安,低下头盯着单词本发呆。
陆廷川说引气入体会让人耳清目明,增加精力,提高思考效率,但也没说见效这么快啊。
早知道不考那么高了……
沈司星对考上哪一所的重点大学,没有太多的想法,他一直以来的目标只有一条,远离龙城,摆脱沈家河一家子。
但现在情况不同,他不再需要用高考作为跳板,也不再缺钱,只需要做想做的事,去想去的学校就好。
这倒让沈司星迷茫了,他没有所谓梦想中的大学。
说直白点,他就没有过大众意义上的梦想。
以前的梦想是活着,吃饱饭,不挨打不受伤,有个安静安全的栖身之所,现在的梦想是……
成为一名天师。
啪!
沈司星肩膀一痛,被人拍了一巴掌。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