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会悄悄地跟着蒋雪晚,看她笑,看她替马接生,看她帮扶卫城食不饱腹的百姓。
短短十几l天。
阿宣却仿佛很了解她了。
可卫城城破当晚,阿宣依旧奉命去灭蒋家满门。
白雪纷飞,卫城尸横遍野,蒋府门前一片红,他手持染血长剑,往里扔火把,转眼间,整座蒋府火光冲天,房屋崩塌。
手下找到蒋雪晚,正欲一剑杀死她时,阿宣拦住了,就像蒋雪晚那日在市集上拦住奔向他的马一样拦住了,他无法看见她惨死。
阿宣永远都忘不掉蒋雪晚当晚看自己的眼神,厌恶、憎恨。
她恨不得食他肉,啖他血。
蒋雪晚浑身颤抖着。
不知是被疼的,还是为失去亲人而愤怒、伤心。
他们身为大周人怎么可以通敌叛国,勾结胡人攻卫城,令诸多将士百姓身死,为防止事情败露,灭她蒋家满门,蒋雪晚恨死了。
周围全是蒋雪晚亲人的尸体,还有与她相伴多年的随从的尸体,他们无一例外地被杀了。
蒋雪晚双目赤红。
她歇斯底里道:“我要杀了你们!
我要杀了你们!”
两个手下紧紧地禁锢住蒋雪晚,她被压跪在血红色的雪地中,狼狈不堪,撕心裂肺地大喊着,昔日的英姿飒爽一去不复返。
阿宣握血剑的手一抖。
他竟不敢看蒋雪晚的眼睛,也不敢面对她滔天的杀意。
蒋府的火越烧越大,焮天铄地,阿宣终究是提起长剑,朝蒋雪晚那个方向刺去,束缚着蒋雪晚的两个手下不可置信地捂住喉咙。
阿宣杀了知道蒋雪晚还活着的两个手下,因他要留她一命。
手下是刘衍的人。
他们必定会转告刘衍此事。
阿宣想蒋雪晚活下来,唯有杀他们,她才能活。
蒋雪晚没领情,怎么可能领情,他可是带头灭蒋府满门的人,杀了她至亲至爱的人,她颤抖着捡起他们的剑,拼尽全力刺向他。
可惜的是,阿宣武功在蒋雪晚之上,外加她精疲力竭,最后的下场是长剑被打落,蒋雪晚被他打晕,且封住了周身穴位。
阿宣给蒋雪晚种下了蛊。
他跟在崔姨身边多年,身上也存放了不少崔姨炼的蛊,只有一样蛊是比较适合种给她的。
给蒋雪晚种下蛊后,阿宣瞒着他人将她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再回蒋府,确认没其他活口,再领人返回长安,从此没再相见。
直到今日。
阿宣在长安大街看到了她。
恍惚中,阿宣好似回到了他们初见的当天,他情不自禁地走到蒋雪晚的身边,买下她手中的面具,不让卖面具的老板再伤害她。
蒋雪晚如今的心智相当于几l岁的孩子,不记得他,也不记得在卫城发生过的事,阿宣抬手,想抚她的脸,却又硬生生停住。
他没资格碰她。
自那晚起,便没资格了。
要是有人问阿宣可曾后悔,他给出的答案会是不知道后不后悔,但若再来一次,阿宣还是会听刘衍的命令,去卫城灭蒋家满门。
刘衍和崔姨都对他有恩,这辈子,阿宣对他们惟命是从,哪怕清楚这些事会给他人带来无尽且不可磨灭的伤害,他也会做。
不过卫城一事,崔姨是毫不知情,刘衍瞒着她。
蒋雪晚还活着的事,阿宣也瞒着刘衍,这么多年来,这是他唯一一次向刘衍撒了谎,刘衍很信任他,从来没怀疑过阿宣。
刘衍没见过蒋雪晚,即使他见到活生生的她也不会认出来。
阿宣垂下想碰蒋雪晚的手。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