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望舒看着本是他和严阳的二人局,现在竟扩到六人桌,这还不包括旁边两桌叶溪枫的小弟。
林望舒拒绝了叶溪枫请客的提议,这顿仍是他请,但他事先向叶溪枫声明,叶溪枫小弟那两桌他可不结,林小爷虽不差钱,但也没壕成那样。
六人落座,林望舒推开黏在自己身上的叶溪枫,问:“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叶溪枫捶胸顿足,一副后悔莫及的样子,仍是不屈不挠的再次贴上林望舒,委屈道:“林望舒,你说你是人么?你怎么那么能学?我研究你模考成绩,估算你最多能考个Y大学前教育,哪不知你竟然这么猛,直接窜经管去了!
我千辛万苦、机关算尽,算着分去的学前教育,就为了和你能成同窗,结果全白忙乎了……”
林望舒再次把叶溪枫这块“橡皮糖”
踹了回去,回怼道:“你是不是闲的?我去哪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还算着分去学前教育?听你这话,敢情你还是个学霸?”
叶溪枫把被踹远的小板凳又挪到林望舒跟前,小尾巴翘着,嘚瑟道:“那当然,我可是打架、学习双优人设,你说咱俩是不是挺有缘?连人设都一样。
再说,我们七中和你们十四中那能是一个档次的?搞笑呢?”
林望舒护短,听不得别人说自己学校不好,立马拉下脸。
“就这事?我知道了,你可以赶紧吃赶紧走了。”
“不是,还有,还有事!
我这考了个学前教育,我家老爷子暴怒,直接给我办复读了,还是个军校高中。
下个礼拜就得走,以后一年才能回A市一次,你要再想见我就不容易了。”
叶溪枫越说越委屈,眼睛巴巴的看着林望舒,看起来还怪可怜的。
林望舒本想回怼他,“我本来也不想见你。”
,但见叶溪枫还挺重情义的,这会已经红了眼眶,心软安慰道:“军校高中挺好,以后从军也适合你,等你回来咱们再聚。”
叶溪枫自行干了一杯酒,红着鼻头囔囔道:“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了,你也不加我个微信,这会儿我都要走了,你能不能了了我这个小小心愿……”
按林望舒的个性,要是别人加他,他早加了,但当初他觉得叶溪枫欺男霸女,不是什么好货,所以他才不加叶溪枫微信的。
之后虽然误会解除了,但他还是觉得没什么加的必要。
可眼下这会儿,人要走了,而他再不加也确实说不过去。
林望舒掏出手机,说:“你扫我吧。”
叶溪枫吸了吸鼻子,盯着林望舒头像,说道:“你头像这猫长的挺威武啊!”
“草!
不加了!”
这货猫和虎都分不清,不配出现在我的好友列表!
叶溪枫急忙抢过林望舒手机,一边自行操作一边埋怨道:“你看你,又生气,说好加我的,怎么还翻小肠呢!”
随后又小声的嘟囔着:“这脾气是真不好啊……”
嘀咕时余光瞄到林望舒萌眼怒视的样子,立马转头讨好:“我错了我错了,别生气别生气,你脾气好,你脾气世界第一好!”
林望舒和叶溪枫那面打打闹闹,叽哇乱叫,另外四人相对无语。
严阳看了眼你来我往的林望舒与叶溪枫,默默喝光了面前的酒,随后又将酒续满。
宋笑颜见严阳自己闷闷的又干了一杯,按下严阳再次举起的酒杯说:“我妹也在附近,等会叫她来一起玩?”
严阳没做声,只是看着酒杯发呆。
邱辰打量了一番宋笑颜,问道:“你是不是有个双胞胎omega妹妹在美院?叫宋毓颜。”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