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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芝停下筷子,“不想去?”
“去,我哪里都行,只要你去我就跟着。”
徐仲九唱歌似地说。
明芝哼了声,“说得好听。”
只要有钱,才是去到哪里都行。
沈凤书留学日本,游遍欧洲,从未听他说过前路坎坷,不就是因为有钱。
即使友芝去到美国,那里不也是鸡鸭鱼肉,只要有钱最多买回来自己做。
天底下的难事,无过于没钱。
她已经拿了定金,五千大洋,再拿到另一半就足够天高任鸟飞。
等到了香港,她去找个正经工作,秘书,打字员,都行。
到时随便徐仲九做什么,她全支持。
梅城不是他的家乡,他能够如鱼得水,换个地方同样也可以。
她知道徐仲九言不由衷,但他现在回不去。
糊弄过季家对他是轻而易举,但那些军火的主人呢?他们损失了一大票,他拿什么去还?
他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明芝缓缓地感到一点恶毒的快乐。
为今之计,就是尽快解决吴啸雄,她做得到,并且是必须做到。
百花楼是城里有名的销金窟,很有点年头,但一直有新人补充进来,所以生意不错。
明芝挑着两筐菜,跟着百花楼的采买从它家的后门进了厨房。
她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一样盯着案上的半成品看,“这是什么?”
十几个小砂锅依次排成一列,里面是奇异的条状物,汤汤水水的。
一旁拣菜的两个杂工交换一眼,扑噗笑了起来,“牛的那玩意儿。”
明芝是存心找话跟采买和厨房的人搭话,听他们笑得不怀好意,虽然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但也没有再问下去。
她把视线投向院子里走过的女子,看衣着像是下人,想想也是,小金花她们睡得晚,这会哪里爬得起。
都是男人,采买和杂工理解初涉人世的少年既好奇又略鄙夷的态度。
往百花楼送了几天菜,明芝得到允许,在里面无声无息地逛了圈,一时半会的却没找到小金花的房间。
唯一可以安慰的是采买拿了她塞的好处,格外高看她,自以为猜到少年人的心理,挤眉弄眼劝她什么时候晚上来好好乐一乐,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白日里看得清清楚楚,百花楼露出它脂粉后衰老的容颜。
布幔污脏,楼道陈旧,还有没来得及打扫掉的垃圾处处皆是。
明芝也不知男人在此有何可乐的,但对着采买的盛情邀请,她露出羞涩又不妨一试的微笑。
少年不是那种老手,第一次玩自然没有入港。
到了第二次,明芝才刚坐一会,就听到房外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远远往后面去了。
“是吴老爷来看小金花。”
楼里的姑娘悄声说,“别出去,那帮人凶得很,个个有枪。”
明芝侧耳听了会外头的动静,不由自主地心头猛跳。
她定了定神。
一万大洋,沉沉地压下来,所有的不适突然消失,她听到自己沉稳的声音,“好大的阵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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