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3章 强者之路 作茧自缚(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末世悠闲之奋斗(.shg.tw)”

方明剩下的一行七人,无一活口,全部被虐杀,身上没一处好肉,有的直接被烧成一具焦尸。

魏澈讪讪的摸着鼻子前来认罪,“那个,是我没掌握好力道,不好意思。”

果然,最虐人的办法不是专业人士的用刑,而是非专业人士的不小心。

“那个,我是怕烧坏了车。”

正常情况下,林嘉月的火系能把人烧成灰,现在都只是烧死,地面上还是留下了印记。

“没事,把他们都扔下去,开车。”

苦活累活都是魏澈的活,邹莹莹老神在在的坐好,林嘉月去开车,小哥哥也过来帮忙。

魏澈处理好现场,又用水洗了一遍,尽量刷的干干净净,不留一丝血迹。

前方工厂的丧尸躁动起来,林嘉月开着车赶紧离开现场。

论闻血腥味的能力,变异动物不比丧尸差,而且它们的速度很快,魏澈的身上还有伤,两兄妹帮忙包扎,邹莹莹这里药品齐全,一点小伤不在话下,难就难在不会马上消散的血腥味。

“你尽管开车,剩下的交给我。”

邹莹莹对林嘉月说。

外面的几只变异动物不足为惧,迎面而来的丧尸才是劲敌,这是去基地唯一的一条路,退回去就必须绕道,经过几个市区才能进入W基地。

只能在丧尸还没来得及反应,没有形成堵截的时候冲过去,后面尸体上的血腥味更重,更容易吸引丧尸,邹莹莹让两兄妹帮魏澈把伤口包裹的严严实实,尽量减少血腥味的扩散,并让人关紧车窗,用布条堵住缝隙。

疯狂的丧尸大部分都直奔尸体而去,一小部分拦在车前,被邹莹莹几个闪身割掉脑袋,林嘉月找准时机冲进去。

丧尸很多,浩浩荡荡的,整条路上都是,邹莹莹的行为是火中取栗,危险之极。

好在这辆车还算结实,撞了十几个丧尸后还能正常行驶。

渐渐的,朝车子过来的丧尸越来越多,邹莹莹发现,它们的目标非常明确,直接是冲着车来的,后面有很多丧尸也同样如此,它们对车子的进攻跟刚才完全不一样,凶狠异常。

难道是血腥味散出去了?还是后面的尸体被吃光了?邹莹莹朝后面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什么也看不到,邹莹莹甩甩脑袋,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得尽快解决眼前的麻烦。

邹莹莹的身形闪烁的更快,她要尽量减少车子本身的压力,让林嘉月尽快通过这片丧尸区。

来不及捡晶核,邹莹莹快到只剩一个影子。

丧尸在不断的倒下,又在不断的围上来。

魏澈一直都没有动,伤口也没有裂开出血的迹象,车窗都紧紧关着,一切都如刚开始时一样,到底是哪里出问题,惹得丧尸突然发疯。

现在魏澈是最闲的那个,他尽力保持不动,不碰到伤口。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