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80章 血肉教堂的指引(第1页)

进入神遗禁区的小魔女一行人,完全可以说是踩在了一望无际的干瘪血肉之上。

它们取代了大地的存在!

更让人心情沉重的是,刚刚踏入这片血肉纠缠之地,就出现了大量伤亡。

原因无他,很多来自三千神城的妖魔勇士根本抵抗不住那无处不在的污染侵蚀,当场陷入疯狂畸变无差别攻击周围生物,连烈日教会的圣遗物都无法护持它们。

其中也包括了亡世教派的腐朽教徒,乃至烈日教会的生化改造人。

即便她们现如今依靠永恒烈日遗留的圣遗物保持着清醒不至于彻底堕落腐化,但哪怕是她们所认为的纯净灵魂,一样免不了沾染污秽的斑点。

这是不可避免的事,从她们曾经的世界被妖魔界吞噬的那一刻起,污染便将伴随每一个人,包括她们所繁衍的后代子孙,或多或少都会先天性的遗传下来。

现在的烈日教会自身都难保,拼了命苟延残喘。

但不得不说,神遗禁区的狂化污染连烈日教会的圣遗物都抵抗不住,着实出乎了所有人意料。

更从侧面说明了这个地方的凶险。

“总之一进去就减员严重,我不得不启用紧急方案,现在情况还算好,正在朝目的地进发……”

陆安描述了一下当时的情况,保险起见他都顾不上黄金天河那边的情况了,直接把香炉与三尊神像转移过来交给凯莎尔让她挑人祭拜。

诚然祭拜这三尊不可名状之神是有代价的,但不可否认祂们残留的恩赐确实好用。

不管祭拜哪一尊,祂们降下的赐福都能帮助祭拜信徒保持清醒,大幅提升对于同化污染的免疫力。

透支生命,总比当场暴毙乃至生不如死要来得好。

总而言之,几乎八成以上的妖魔都选择了祭拜,得到了一点在神遗禁区保命的资本。

现如今正在朝东边摸索前进。

至于为何选择东方,并非是凯莎尔她们一早就计划好的,而是他决定的。

原因无他,凭借武修得第六感,他隐隐嗅到相比其他三个方向,唯有东边的武道残存之气最为浓郁。

现如今凯莎尔为了拯救教会对他唯命是从,自然不可能有异议。

至于亡世教派的打工仔根本用不着解释太多,由凯莎尔出面说几句便能轻松忽悠过去。

……

“哇~听起来好危险呀……”

像听故事一样听他绘声绘色的描述恐怖故事,顾萌萌一边往嘴里塞着葡萄,一边下意识往他边上靠了靠。

什么现实版疯狂山脉,跟克苏鲁降临似的。

动不动就san值清零彻底疯狂,想活命还得祭拜早已死去的邪神像。

身处妖魔界的小魔女简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相比之下她们这里简直是天堂。

“谁说不是呢……”

陆安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神遗禁区这种地方就不是他们所能染指的,曾几何时上域邪神集体亲临,最终还不是铩羽而归?

可尽管如此,他也有不得不探索的理由。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