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鹊有些迷茫:“不知道。”
李鸢叹了口气,说:“坊间有传言,这是施弥明给他的教训。”
想到施弥明那总是笑眯眯的样子,李鹊第一时间是不相信的:“不会吧?”
“我本来也不信的。”
李鸢顿了顿,“但后来卓家去查证了,发现竟然是真的,一开始有些生气,想去跟施弥明要说法,没想到自家投资的一个项目立即出问题。
他们这才知道厉害,死死地气拎着卓峻岐去请罪。
这件事才算过去了。”
李鹊闻言一惊,努力回忆拍卖会当天的情景,想到施弥明那气定神闲、指挥若定的样子,心下蓦地想通了什么,竟也有几分相信这个传言了。
李鹊虽然知道施弥明是一个有实力的富豪,但认知也仅仅停留在施弥明有钱,会搞投资,如此而已。
他从未想过施弥明有什么样的影响力——或者说,杀伤力。
李鹊认知里的施弥明总是很好说话的,也没什么千亿富豪的排面,穿着旧衣服,住次卧,早上起来自己吃自己煮的粥,叫管家做叔,叫女佣做姨,叫司机做个哥,叫保洁做姐,时时刻刻未语先笑,从不生气。
不论是卓峻岐、杰夫还是其他任何人,当面挑衅他,他都不会红脸,还能笑着回应,好似绝不会跟他们计较什么一般。
显然,卓峻岐当面闹爆施弥明,施弥明都不会反击。
如果卓峻岐因为叫骂太凶而呛到嗓子,施弥明可能还会给他倒杯水,叫他歇一会儿再继续骂,不用急,慢慢来。
但这不妨碍施弥明回头把卓峻岐整破产。
施弥明很孤寒,花钱斤斤计较,每一分钱都计算得清清楚楚。
买一件衣衫,穿三年又三年。
豪车挂新车牌,就当是新车驶。
李鹊随便买个十万八万的东西,都能把施弥明吓得说“你们上等人真是大花洒,我可舍不得”
。
但施弥明坐在办公椅上的时候,手指转动间,所有数字都是以亿为单位流动。
盈亏之间,可能是一个上市公司的市值,但他都不会太在意。
一日挣几十亿,他不会特别高兴;一日亏几十亿,他也不会特别沮丧。
“钱就是一个工具。”
施弥明都是这么说的,“不要做钱的奴隶,做它的主人。”
李鹊第一次认识到:自己可能并不很认识施弥明。
李鹊把卓峻岐看得透透的,而不甚喜欢他,甚至烦厌他。
李鹊完全看不透施弥明,却难以自抑地对他产生莫名的迷恋。
或许,感情就这么趣怪的一件事物。
李鹊打开购物APP,搜索了施弥明用的牙膏牌子。
他发现施弥明用的牙膏便宜得让他难以想象。
他不禁点开产品详情,仔细确认这并非促销活动或特价限时优惠。
原价就是这么便宜。
李鹊一边嘟哝着:“这么便宜的东西真的能用吗?”
一边下单了一支。
快递直接送到别墅很麻烦,所以李鹊把东西寄到了黎安娜的办公室,叫她代签。
黎安娜堂堂资深投资经理,还得代客收快递,却完全没脾气,在电话里大赞李鹊:“李先生真好眼光,投资了黄金期货,现在数字节节攀升,真是慧眼如炬。”
李鹊笑了笑,说:“我待会儿要过去你办公室,投资的事情我还有别的想法。”
黎安娜听到李鹊还有别的想法,不知是喜是忧。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