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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饿了,我们就开吃吧!”
听着他的话,林忆甜盯着桌上唯一的一盘菜——番茄鸡蛋,脸跟着慢慢红了。
米饭上来的时候,其他菜也差不多上齐了,三个人,六道菜,算很丰富。
林忆甜夹了一筷子鸡蛋放进口里,嫩滑可口,送了一口米饭,又夹了一些山药,不禁心满意足。
“这里的菜真好吃!
米饭也特别香!”
这是她今天晚上第一次露出由衷的笑。
面白如玉,笑起来整张脸熠熠生辉。
陈吉被晃得眼睛有点直,愣愣的盯着对面的笑颜。
林忆晴口齿不清的附和着对啊对啊,他才缓过神,正色道:“这里的菜是不放味精的,推崇少盐少油,突出食材本来的味道,食材够新鲜,味道自然就好了。”
“至于米饭,听说他们用的是东北大米,是老板老家运过来的。”
“果然很讲究健康啊!
我看它的摆盘也特别,量也足……”
林忆甜满足了口腹之欲,心情不错,三个人原本的尬聊也渐渐自然起来。
断断续续的聊着各自的兴趣爱好,林忆甜惊讶于陈吉这个贴着“宅男”
标签的人竟然喜欢旅行,而且是背包那种,这和她初次听林忆晴提起陈吉的职业时想像的那个人不太一样。
她以为IT宅男应该是颓废丧气、不修边幅,整天抱着电脑窝在家里昏天暗地打游戏的形象。
她暗暗打量起他来。
坐在对面的男人论相貌并不是时下流行的俊男,但是眉眼清晰,尤其那双眼睛,明亮干净。
加上他肤色偏白,举手投足总是不急不缓的样子,让人倍有好感。
说实话,如果是人群中擦肩而过,林忆甜肯定不会觉得这样一个男人已是而立之年。
而这样的男人却是单身,也是让她颇感疑惑。
她记得肖丽进公司没多久就迷上了财务部的一个同事,因为竞争者挺多,肖丽还难过了一阵子。
她觉得陈吉和那个同事,是属于同款,应该被小姑娘追捧着才对,不会沦落到靠相亲来解决终身大事。
陈吉讲着自己去年趁着年休假去西藏的事儿,独特的布达拉宫、圣洁的雪山、唯美的纳木错日出……把林忆晴羡慕得不行。
小姑娘还是喜欢玩的年纪,特别喜欢出去溜达,每次跟团走,绕得晕晕的,回到家还感觉什么收获都没。
现在听了陈吉的经验,她跃跃欲试,尤其在听到陈吉说以后想去哪里,他可以帮忙做攻略的时候,瞬间被征服。
“背包还是挺危险的,你一个女孩子,还是跟团好点。”
林忆晴嘴里嚼着正听得津津有味,被林忆甜一句话冷水浇醒。
林忆甜是个工作狂,平时除了购物,真的说不出有什么爱好。
她记得小时候喜欢游泳,缠着爸爸带她去学,后来因为爸爸工作忙不了了之。
再后来,读书、考试、实习、加班……生活中,似乎多不出时间来让她做其他事,她也再没有像儿时一样对某一样事情产生过特别浓的兴趣。
林忆晴被打击了,装模做样的瘪瘪嘴表示自己不开心。
林忆甜不理她,夹了个莴苣放嘴里嚼着,清脆可口。
“其实,如果有机会,我们可以凑时间一起去旅行。”
陈吉试探地说着,不过分殷勤。
林忆甜伸向虾仁的筷子停了一停,这话什么意思?这么快就想着一起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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