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三百六十二章最强之师
罗马人在海上没有占到便宜,换到陆上争锋,谁又是这个时代真正的王者?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还有甚者,为了秦军与罗马军队孰强孰弱,在后世资讯发达的网上,还专门有人对此进行过一番论证和批驳,当然,论据从来都是为观点服务的,由于双方引用的资料各有偏执,得出的最终结论也是大相径庭。
对于罗马陆战部队的底细,早在傅戈图谋塞琉西之时,他就着令陈平加紧对这方面资料的搜集,换句话说,就是先期做好情报工作。
有丝绸这一项重要的贿赂物资,陈平的工作进行得还算顺利,在罗马共和国的初期,其军队中的士兵是从公民中动员来的,由于他们必须自备武器,因此在那时罗马骑兵以及装备最好的重步兵均来自最富裕的阶层。
如同希腊和马其顿军队一样,罗马军队中也有装备稍差的步兵分队,如标枪兵、投石兵和其他一些不带盔甲的辅助兵。
各种部队均以一百人为单位进行编队,称为百人大队,这些早期罗马军队的作战队形也是方阵。
盔甲较好的重步兵排在正面,轻步兵在方阵的前面作战并负责掩护方阵的侧翼,不过在这个时代,那种让罗马人名扬天下的方阵队列作战模式还没有最后形成,根据历史记载,罗马人真正将方阵队运用纯熟还要过一百余年的时间。
虽然如此,在马尔克卢斯麾下的这支罗马军队还是具备了相当的战术素养,相比其它国家的士兵,罗马士兵的武器主要以短剑和重标枪为主。
重标枪是标枪的一种,跟短剑一样出现于公元前三世纪,说起标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罗马人大多身材高大,力量十足,标枪对于他们来说,既容易投掷,又穿透力大,正是一种适合的远程兵器。
同时,为了提高命中率并增加投射距离,罗马人还在重标枪的木杆上绕一根绳索,这样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可以使标枪旋转着向前尽去,倘若正好穿透敌人的盾,盾就被拉住,持盾的士兵只好听凭古罗马士兵冲上来用短剑砍刺。
还有,假如距离较近,投掷不及,重标枪握在手里的话完全可以当作一支威力强大的近刺长矛来使用。
罗马人的短剑主要作用不是砍杀而是刺杀,使用起来比梭镖更加灵便,它的锋利程度是不用质疑的,经过实战的检验,这种短剑比单纯用于刺杀的大剑更能杀伤敌人。
对于这种短剑的功效,在史籍上有史学家李维曾在自己的著作中描述过马其顿的士兵“当见到罗马士兵用剑把人体剁成碎块,将胳膊从人体上剁下,肩、四肢或脑袋与身体分离,颈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内脏裸露在外”
的情景时,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标枪和短剑是罗马军团士兵通常携带的重要兵器,他们的使用加上组成分队,使罗马军团的战斗力大为增强。
罗马人的这份凶悍其实倒是与秦军士兵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战场上,以斩杀敌卒收集头颅作为邀功凭证的秦军将士在血腥杀戮方面,只会比罗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平一战,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五万,使得关东六国闻秦军而色巨变,由此,每与秦军对阵,未战而先胆怯。
在新秦统一的过程中,傅戈所率领的这一支秦军经历过的大小战役可谓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最初的那段日子,东阿、雍丘、巨鹿哪一仗不是尸堆人海里走过来的,在如此艰难处境下生存下来的一支军队自然不会缺少血性,缺少与敌比拼毅力的信心。
因此,前面提到的孰更强孰更厉害的问题,若是由秦国将士来回答,那很简单,大秦。
同样,换到罗马军队中的任何一个士兵,他们的回答也一样肯定。
当然,大话人人会说,真要打起来,理论上的分析不过是参考,一切还要依靠将帅的谋略、士兵的骁勇和临阵的应变等等诸多方面的比拼。
就算某一次交战一方胜利了,也不能依此断定另一方就完全不行了,因为战场上任何一丝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战局的进程。
因此,一个睿智的统帅,在战前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计算好自己的优势与长处,并将他们发挥出来,另外,就是尽可能的让对手在不适应的环境下作战,在这一点上,在适才的大海战中,傅戈无疑干得相当的漂亮。
穿越被下药,撞见一绝色美男坐在火里自焚帅哥,反正你也不想活了,先让我救急一下!某女扑倒在火中渡劫的邪帝,睡后溜之大吉。傲娇帝尊醒来,咬牙切齿把那个女人找出来,本座要亲手弄死!君时月正沉迷宅斗手撕渣男贱女不亦乐乎,邪帝满身杀气找上门,她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月儿想要什么,本座给你!月儿想吃什么,本座喂你!月儿想练什么功法,本座陪你双修!轩辕大陆众人一脸黑线帝尊,这就是您老所说的亲手弄死吗...
她是他养大的金丝雀,世人眼中艳羡的心尖宠,可她只想要逃离。当这种关系走向深渊的时候,她终于拿出所有勇气狠狠一推。放了我安安又病了,不然怎么会说胡话。他面色温凉,薄唇轻动,如同第一次见面那般,只是,那双讳莫如深的眸内是她惨白无力的脸。她自以为百毒不侵,原来仅仅是中毒未深。她看着眼前这个好像和那人一...
一顿野山菌火锅,沐云清成了异时空的王府小姐,父母早亡哥哥失踪奶奶中风,她被迫开始宅斗宫斗。对手手段太低级,她斗的很无聊,一日终是受不了了,跑到了蜈蚣山决定占山为王,劫富济贫,逍遥快活。可谁知第一次吃大户,竟是被燕王李怀瑾给缠上了。山顶上,沐云清一身红衣掐着腰,一脸怒容李怀瑾,我最后一次警告你,我此生只想占山为王与山为伴,王妃王后的我不稀罕!在战场上煞神一般的燕王李怀瑾此时白衣飘飘站在下面,笑的那个宠溺清清,你怎么知道我还有个别名叫山?沐云清气结你滚!...
他是江市闻风丧胆的铁血总裁,狠戾嗜血。她是走丢的千金小姐。一场别有用心的设计,把她推入了他的怀中。七年后,她携三个天才宝贝华丽蜕变而来,誓要把当年陷害她的人以十倍奉还。可正当她想全身而退时,某男大手一伸把她禁锢在怀中,邪魅一笑,说道女人,带着我的孩子,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蓝小姐傲娇一笑本小姐不要倒贴的男人。某宝腹黑一笑,妈咪,你还是不要和爹地较劲了,妈咪道...
武魂万千,神道无上,我只问一句,可无敌否?青藤通天,苍穹为牢,万载神液化天骄,我只问一句,可无敌否?若世上无无敌之法,那便做无敌之人!郑十翼送给新读者的简介这里有最热血的故事,这里有最刚硬的骨头,这里有最挺拔的脊梁,这里还有动人的情谊!一个属于高楼大厦的故事,一段为热血,友情而诞生的传奇。送给老朋友们的简...
上一世南宫湘湘身为月国最高贵的公主,却沦为丈夫夺嫡的工具,闺蜜利用的棋子,以致族灭身死。转世为人,她强势归来,发誓不会再相信男人。改变不了和亲的命运?好办!嫁个死人!渣男出逃敌国了?好办!江湖追杀!美貌?功夫?她若是第二,天下无人敢称第一!今生今世,挡我者杀,害我者死,灭我者诛,且看她如何步步为营,将这天下收入囊中。不过说好的死人呢?眼前床上躺着的美男又是谁?呀呀呀!你脱衣服做什么?快快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