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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液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浓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
路易抿了一口,细细咂摸。
味道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股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入喉后还会有香味留在口中。
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美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路易无意识地晃动高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壮阳的功效?louis一个大龄单身鳏夫成天喝羊血真没事?
不过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应该不一样,他是多亏血管里流淌的那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才能平安无事地度过一次次的常规体检。
他爹这个纯种的吸血鬼应该跟他这个半吸血鬼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对。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饮而尽,心想,待会儿写信问他好了,正巧这次知道了具体地址。
他妈妈九十多岁才离开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来看,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
路易一边清洗高脚杯,一边算日子,弹指一挥间,他妈妈也已经离开三十多年有余。
早在十年前他就劝过他爹要不然重新寻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选择,他爹断然拒绝了,选择宅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抠脚。
其实体会过什么是光明,再重入黑暗会很不好受,路易没有经历过,但能想象到那种无助、失落,痛彻心扉的感觉。
陆吾默默盯着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尽,然后熟练地擦干净杯子,转身把杯子放回酒杯,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下来,陆吾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吸血就吸血,为什么要叫鬼?你根本没有鬼的样子。”
路易有鲜活的□□,有心跳,也有呼吸,和鬼根本是天差地别。
路易正打算为自己泡杯咖啡,听见陆吾这句话,噎了一下,眉头轻轻皱起,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道:“我出生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普通人,后来才知道自己并不算人类。”
他把咖啡豆放进豆槽:“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陆吾蹲在咖啡机旁,静静地听路易说话。
“虽然这个族的意思不太一样,不过放在我身上也不错,”
路易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头发眼睛,可不是现在这个颜色,头一次喝血也不像现在还用杯子装着,差点被当成妖魔鬼怪被杀死,幸好舅舅把我保护得很好。”
“你小时候?”
陆吾脑海中闪过一个小孩的面容,似乎是金发蓝眼,正冲他笑着,高举双手,发间被谁恶作剧似的别了一朵紫色的玫瑰,笑容又阳光又灿烂。
很快这个片段又消失不见,他连个尾巴都没法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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