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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迪!
该走了!
伯里斯教官在外面等着,小心你出去晚了被骂。”
矮人士兵正在穿鞋,他穿的是棉袜,这是出发之前族人给他准备的。
当兵的男矮人不多,男矮人们更愿意干打铁一类的活,安稳踏实,当兵的多是女矮人,这跟种族传统有关。
所以在伯里斯带的队伍里,他是唯一一个男矮人。
柯迪从被窝里爬出来,他揉了揉眼睛,然后半眯着穿衣服和鞋,他原本是逃难到斯德丁的,但因为懒,一直没能找到可以长期干得活。
万般无奈之后,他决定当兵——他听说当兵每天有两顿干的,偶尔还有白面包和肉,他就当了兵,进了军营,然后体验了一把地狱。
现在他不仅不懒,还勤奋的过了分,毕竟如果立下军功,有了职位,就不用天天进行基础训练,只用训练其他士兵。
“去哪儿?”
柯迪穿好鞋,站起来以后在地上点了点脚尖。
男矮人:“去圣城。”
柯迪瞪大眼睛:“去圣城、这是怎么回事?领主大人让我们去的吗?我们去干什么?去跟圣城的士兵打仗吗?”
男矮人就没柯迪那么多问题:“你怎么有这么多问题?你去问伯里斯教官吧。”
柯迪挠挠头,他可不敢去问,当兵的哪有那么多问题?
到时候肯定要被队长收拾。
城外的平地上,伯里斯骑着马,穿着这座城的领主“送”
给他的铁皮盔甲,至今为止,伯里斯都十分茫然,在所有教官里,他一直都是最没用的那个——他没在克莱斯特手里挨过打,跟其他教官都算不上“同学”
或是同甘共苦过的兄弟。
能当教官,纯粹是因为占了领主大人当时手里没几个可用人才的便宜。
当时领主大人让他们散开的时候,其他教官立刻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迅速去了自己的目的地,等待着领主大人的召唤,只有他待着自己的人,根本不知道要去哪儿。
所以他就带着人“闲逛”
,找个地方落脚。
顺便打了几波强盗,然后就被一个小城的领主请了过来。
这个领主年龄小,胆子小,他爸就他一个儿子,顺顺利利的长大,顺顺利利的死了老爸,继承了爵位,官员也都是一群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傻子”
,小城也没什么卫兵,被强盗骚扰只能送钱送人,息事宁人。
可强盗常常来,钱粮总不能天天送,就是小领主自己愿意,平民也拿不出来了。
所以当小领主发现有一队卫兵打杀了几波强盗之后,就亲自带人去拦人。
然后伯里斯就带着自己手里的人,直接进了城,成了座上宾,小领主只需要给他们提供住所和粮食,而他们负责保护这座城,驱赶强盗。
算是互利互惠。
伯里斯有时候都不知道是自己运气好,还是小领主运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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