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科特一路奔波,来回接近一个月时间才回到了莱恩的领地,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看上去和乞丐没有两样,因为没有时间漂染头发和胡子,他的黑发和黑胡子重新长了出来。
以至于凯恩见到他的时候,甚至没有认出他眼前这个削瘦的壮年男人是谁。
“月神大人离开了?”
科特瞪大了双眼,他走到凯恩面前,用尽全身力气抓住了凯恩的手腕,但还记得对方神使的身份,不敢太过失礼,“月神大人什么时候会再来。”
他以为他只是错过了一次月神的降临。
凯恩微微摇头:“我不知道。”
月神大人离开前告诉过他,如果他不会撒谎,就别撒。
撒谎的前提有两个,一个是不会被拆穿,一个是被拆穿了也不害怕。
如果这两者他一个都满足不了的话,那就实话实说。
科特没有看山顶出现的村落,他没有看那座算是庞然大物的超市,他满脑子都是月神离开以后,他该怎么办?
他不会种地,也不会干活,他当了半辈子骗子,让他自己靠劳动养活自己,简直就是让豪猪学狮子,他是绝对不做到的。
怎么害人他清楚,怎么劳动他一窍不通。
凯恩平静的看着他,在凯恩的身后是大片的农田,农田里,是弯着腰干活的农人们。
“月神大人跟我说过有关你的安排。”
科特终于找回了理智和主心骨,他松开了抓着凯恩手臂的手,再次毕恭毕敬的低下头。
凯恩:“你可以留在这里,但你要和他们一样,将自己的脚踩到土地里,用自己的双手种出果腹的食物,你要用自己的一生去为月神奉献,在你死后,月神大人会亲自来接你去神殿。”
科特不由抬头,他错愕的看着凯恩。
凯恩:“我们的食物,衣服,所有的一切都来自这片土地。”
凯恩望向天边,那里有他的神,他用眷恋的目光看着挡住日光的云,轻声说:“月神大人希望看到一个新世界。”
“总有一天,祂会看见的。”
科特数次张嘴,可这是月神大人的旨意,他最终只能闭上嘴,无力的低头。
凯恩:“你如果想离开,我也不会阻拦你,你随时都可以走。”
然而科特没有像凯恩想的那样要求离开。
他只是平静地说:“我会遵从月神大人的旨意。”
他确实从未劳动过,也并不想劳动,但死后被月神大人亲自接到神殿这件事实在太有诱|惑力。
更何况在来到这里之前,他从没有找到过一个可以长久驻足的地方。
与其再次颠沛流离,靠运气去骗贵族,不如就在这里停留下来。
换一种活法……或许不是件坏事。
凯恩笑着说:“去洗个澡吧,休息两天,过段时间我们要建水车,这样以后灌溉农田就不用一次次去担水了。”
看着科特离开后,凯恩才回忆起月神大人真正对科特的安排。
月神大人对他说,科特是个能用的人,他也很好用,他聪明,虽然没有用在正道上,而且他没有道德感,只要给他一个他觉得有利益的工作,他就能毫不迟疑的去干,哪怕是杀人。
可这样的人对他来说是有好处的。
但如果某一天,科特带来的坏处大于好处……
凯恩深吸了一口气。
他不能辜负月神大人对他的期望,不能让这些平民再次沦为奴隶,无论他要做的事有多难,他都毕竟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直到生命的尽头。
·
叶舟在给凯恩留下了东西后就带着邹鸣他们回到了超市。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