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矮人金却不以为然:“这可不行!链甲应该用上等钢丝缠绕才对!盔甲最重要的是防护!防护!!我可不想坏了名声!”
“那就在钢丝外面再缠一层金丝!这样总可以了吧。
总而言之所有的链甲都要包上金子!这件盔甲最重要的是钱!加这一层金子,你十年的麦酒都有了!告诉伦斯,去挑一件配得上的这件盔甲的披风,要最好的!金!你后天要把这件甲弄好!!我看不到盔甲你就没有酒喝!!对了,这件甲就叫蓝水晶战甲,当然,名字还是先不要刻了,客人想起什么名字,你就刻什么名字!一个字十个金币。”
金嘟囔着抬着甲走下楼去,在良心和麦酒之间终于选择了后者。
嘴里骂的却是:“吸血鬼!!食人的猪!!守财奴!人形的老龙!!”
罗格只坚持卖高质高价的产品,理由非常充分:“能买得起这些装备的主,都不在乎钱!只要东西好,不在乎多点少点的。
什么样的人是我们最好的主顾??不是那些有钱且识货的冒险者,而是那些有钱没处花的贵族公子哥,对,就是伦斯那样的。
#!$!%不要动手啊!不赚他们的钱赚谁的钱?所以我们不卖对的,只卖贵的。”
其次在于罗格所有的盔甲都非常注重外观装饰及一些不实用的噱头。
比如这件蓝水晶战甲,重量极轻,仅相当于一件重型皮甲的份量,物理防御和魔法防御效果都不错,是件魔法甲中的精品。
可那个照明术,融合之后作用仅是使这件魔法盔甲具有了半透明的水晶效果,光芒更加柔和诱人,却半点实用效果也没有。
至于佛朗哥设计的那些装饰,除了增加重量之外也对作战没有任何帮助。
不过罗格却说:“这件甲一看就知道是圣骑士们该穿的。
它是卖给真正的圣骑士的吗?当然不。
有哪个圣骑士会穿这个?我们要卖的是那些想成为圣骑士的大贵族的公子们,你指望他们会真正到哪个危险的洞窟去冒险吗?他们只会穿着去打猎!所以式样和品味更加重要,要让他们在无知的少女面前象个英雄。
战神之锤不准备成为大军火商,而是要变成象紫天使珠宝、香格里拉温泉那样的贵族名牌。”
众人听了无言。
从此吸血鬼罗格的外号不胫而走。
“战神之锤”
生意迅速的火暴起来,一个月来虽然只卖出了一把骑士长剑,一支骑士战枪,以及一套骑士重甲,(这是费斯的全部产能了)却不光收回了最初投资的一万金币成本,还赚了三千金币。
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静静流淌着的帕斯河上,宽阔的河面镀上了一层鳞鳞的金色。
一队盔甲鲜明的斧枪骑士正悠闲的沿着河边巡逻,为首的骑士身着墨绿色的胸甲,其余的则是土黄色的法尔堡骑士团制式骑兵胸甲。
墨绿甲胄的骑士正是凯特,那件甲就是让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灵骑士半身甲,是在黑精灵的血中浸泡后,又加持了护盾魔法后制成的,各种防御力都很优秀,特别是对黑暗系的法术有特效。
凯特到了法尔堡后,骑士团长温宁顿勋爵对他很照顾,让他率领游击骑兵小队。
一队法尔堡游击骑兵有五十至六十个骑兵,而本来以凯特小队长的身分,至多只能带领二十个骑兵。
游击骑兵介于重装骑兵和轻骑兵之间,一般穿半身胸甲,武器选择多为刺砍两宜的斧枪,所以也常被称为斧枪骑兵。
游击骑兵一般在法尔堡周围三百里左右巡游,每次出动要在野外独立生存一周左右,巡逻时遇到小队的盗贼和魔兽就聚而歼之,遇到大队敌人则回堡报讯。
不过法尔堡已经几十年未遇战事,游击骑兵更多成为对骑兵的一种训练。
自到法尔堡二个月以来,这是凯特第三次率领游骑兵小队出动了。
阳光明媚,河面上飘着几只渔舟,时时有渔歌传来。
河边是绿油油的田野,远处的魔域森林也显得宁静详和。
凯特心旷神怡,这简直就是旅游嘛,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盗贼团的影子也没见到一个,到处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
凯特算算出来也有五天了,挥挥手,喊了一声:“兄弟们,收队了!”
一队斧枪骑士纷纷掉头,向法尔堡晃晃当当的走去。
法尔保骑士团共有7000人,其中2000骑兵,4000步兵,还有1000的杂役兵。
毕竟是二线军团,平和的日子过得多了,温宁顿勋爵的这个骑士团战斗力也就平平。
罗格等人早已经适应了法尔堡的生活,就是说,摸清了当地的欢场和酒馆。
当中也少不得跟冒险者、佣兵之类的打几架。
除了崔斯特领主之外,凭着温宁顿的靠山,他们也不怕得罪什么人。
在生意上,几件上佳魔法装备一卖,特别是那件蓝水晶战甲被某个公爵的小儿子以一万金币买走之后,“战神之锤”
下载客户端,查看完整作品简介。...
镇鼎,镇山,镇岳,镇江河萧邕,战妖,战魔,战九天。QQ群554956659...
粑粑!刚穿越到平行世界,就看到有个精致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爸爸,杨轶表示有些懵逼。好吧,曦曦是百分之百的亲女儿,而孩子她妈居然是高冷绝美的过气歌后。这乐子闹大咯!问题也接踵而至。怎么哄娃?前世是孤胆杀手的杨轶挠破了头。要不讲点故事?杨轶没有想到,他搬运过来的故事火遍全球!怎么样把被自己气走的孩子她妈追回来?有了经...
自从吞服了女蜗炼制的仙丹后,丁毅便成了一个怪物,五千多年来,丁毅换了上百种身份,神医华佗的授业恩师,教项羽剑法的神秘剑客,统御六合八荒的帝王这次,他竟然是一个上门女婿...
本文江湖风情录,书名不霸气,但内容有观众意想不到的情节。金庸与古龙是武侠小说的前辈,我是怀着仰慕的心情拜读二位前辈的文章而成长的。江湖风情录有模仿二位前辈写作风范的情结存在。江湖风情录已经完稿,约一百万字,读者大可放心不会只看半部书而遗憾。江湖风情录共分三季,其第二季地狱恩仇记已经落笔正在赶稿之中,也是约百万字,等读者看完第一季正好能赶上。此书是比较古典与传统的古代武侠战争为题材的爱情故事。比较适合有还旧情节的读者阅读。主人公吴铭轼出世时是一名伤重而失忆的少年。他从一名籍籍无名的小人物通过闯荡江湖而成长为大英雄的艰难过程。主线是吴铭轼与三名颜值出众,性格各异女性的爱情故事,其副线另有二个三角爱情故事。所有爱情故事皆跌宕起伏,即在情理之中,又不乏意料之外,个中滋味希望读者自己体会。本文适合男性读者,特别是对古代战争的描述以及古代武器阵法的运用描述比较详细。本文比较写实,注重人物的内心描写,根据古代科技成就的计谋运用,有密室杀人案破解有佛家因果循环有弗洛伊德心理学运用有血腥场面有匪夷所思的各种情节,但又情理之中,让读者回味。...
徐白,小学开始每天天色没亮的时候就爬起来边走路,边背书,自小学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不管是网络游戏还是各类小说,不论是影视歌星还是各类八卦,绝对和他沾不上边,真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强人。踏上社会终于看了第一本闲书,于是他的生活变了有道是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