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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火就是他所有厄运的根源。
不,根源是他身上的血脉,那肮脏的,他根本就不想要的血脉。
他这样的人怎么会得到喜欢呢,怎么配被喜欢呢,怎么会敢说喜欢呢。
他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奢望。
流浪狗被再次抛弃之前是会因为主人的愧疚,而再次得到它最喜欢的零食的。
于是这个口最喜欢的零食,就成了被抛弃的暗示。
对佘年来说,喜欢也是。
承认了喜欢,就会被抛弃。
承认喜欢也留不住任何东西。
他的喜欢可以阴暗地潜藏在最隐秘的角落,但绝对不能拿出来被摊开在光里晒。
于是在这瞬间,没有长辈教导过的大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喜欢。
原来他之前涌动着复杂的,几乎抑制不住的情绪,都是密密麻麻的情意。
他得到了司祯一点点的,甚至是系统判定只有百分之二的好感,就想把自己所有的喜欢都掏出来。
所以他才会本能地讨好她,想知道她喜欢什么,想做她喜欢的事情,想笨拙地通过这种方式,去走捷径换取更多一点点的喜欢。
司祯那一点的好感就像从门缝溜进来的光,照在了湿哒哒流浪狗的身上。
流浪狗好喜欢,可光太少了。
但狗狗却不会怪阳光吝啬,而是怪自己没用,撞不开紧闭的门。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不再需要系统的提示就想开始主动讨好司祯,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苦心孤诣把自己揉搓成司祯喜欢的形状。
他害怕暴露身份,不再是因为完不成任务就必须去死,而是暴露身份,司祯就会彻底厌恶他。
佘年刚刚明白自己有多喜欢司祯,他就得被迫接受一个事实。
这份喜欢永远不能摊开展示出来,永远都见不得光。
没有人教过他说出喜欢,也是可以得到同样心意。
他只能根据自己浅薄的,并不正确的人生经验来判断,并得出——说出喜欢就会被抛弃的结论。
“你喜欢我吗?”
司祯又问了一遍。
佘年把克制不住的情意,又死死地关回笼子,固执的不放出来。
而司祯眼底的兴奋也随之慢慢消失。
她脸嘴角的笑意都敛下了。
汹涌的感情消失了。
她不必再费尽心思让他承认,那团感情里面到底是不是有自己想要的那种了。
佘年沙哑着声音:“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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