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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帮助别人比自己享受,不但更光荣,而且更幸福。
假如人人都像我一样,就没有了争权夺利,岂不是天下太平?
后来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一个悖论;倘有一天,人人像我一样高尚,都以帮助别人为幸福,那么谁来接受别人的帮助?帮助别人比自己享受幸福,谁乐意放弃更大的幸福呢?大家毫不利己,都要利人,利归何人?这就是我发现的礼让悖论。
设想有一个美好社会,里面住的都是狂热分子,如我之辈,肯定不会太平。
你要为我我要为你,恐怕要争到挥老拳,甚至拔刀玩命。
其他民族咱说不准,我们中国人为了礼让打架,那是绝对可能的。
再说,我们专门利人,人家专门利我,利他成了可疑的东西。
利己很坏,受人利也难受。
比如吃饭,只有人喂,我才能吃,自吃是不好的(一、利己,二、剥夺了别人利他的机会);我们大家喂来喂去,都是baby——sister。
如此看来,我的生活目的,就是要把可疑的东西强加于人,因此也不能说是高尚的。
归根到底一句话,毫不利己必然包含虚伪,等到想通了这一点,我也不再持有这样的人生观。
从那时到现在想的都是:希望我有些成就,为人所羡慕;有一些美德,为人所称道。
但是为时已晚,大好年华已经空过。
唉,蹉跎岁月,不说也罢!
我有个外甥,天资聪明,虽然不甚用功,也考进了清华大学——对这件事,我是从他母系的血缘上来解释的,作为他的舅舅之一,我就极聪明。
这孩子爱好摇滚音乐,白天上课,晚上弹吉它唱歌,还聚了几个同好,自称是在“排演”
,但使邻居感到悲愤;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吉它上有一种名为噪声发生器的设备,可以弹出砸碎铁锅的声音。
要说清华的功课,可不是闹着玩的,每逢考期临近,他就要熬夜突击准备功课;这样一来就找不着时间睡觉。
几个学期下来,眼见得尖嘴猴腮,两眼乌青,瘦得可以飘起来。
他还想毕业后以摇滚音乐为生。
不要说他父母觉得灾祸临门,连我都觉得玩摇滚很难成立为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除非他学会喝风屙烟的本领。
作为摇滚青年,我外甥也许能找到个在酒吧里周末弹唱的机会,但也挣不着什么钱;假如吵着了酒吧的邻居,或者遇到了要“整顿”
什么,还有可能被请去蹲派出所——这种事我听说过。
此类青年常在派出所的墙根下蹲成一排,状如在公厕里,和警察同志做轻松之调侃。
当然,最后还要家长把他们领出来。
这孩子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姐姐、姐夫,对这种前景深感忧虑,他们是体面人,丢不起这个脸。
所以长辈们常要说他几句,但他不肯听。
最不幸的是,我竟是他的楷模之一。
我可没蹲过派出所,只不过是个自由撰稿人,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我的职业和摇滚青年有近似之处,口口声声竟说:舅舅可以理解我!
因为这个缘故,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都要负起责任,劝我外甥别做摇滚乐手,按他所学的专业去做电气工程师。
虽然在家族之内,这事也属思想工作之类。
按说该从理想、道德谈起,但因为在甥舅之间,就可以免掉,径直进入主题:“小子,你爸你妈养你不容易。
好好把书念完,找个正经工作罢,别让他们操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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