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被DeepLearning压榨得一滴都没有了,含泪把兄弟叁明治2.0给砍了,以后在番外里会补上。
**这章最后一点肉渣,下章起路捷就没戏份了,开始哥哥专场。
许敏燕本来以为他们会像往常一样上到地下一层,但路宁直接把她抱到了地上。
望着房子的大门和窗帘后隐约透出的阳光,她心脏不由得跳动得厉害,很想直接高声呼救。
但她也知道男人没有堵上她的嘴就把她带了上来就是不在意她会叫喊,只能强行忍下心中的冲动。
路宁坐到了客厅的长沙发上,在更敞亮的环境里查看着她身上的痕迹与脚伤。
敏燕依旧坐在他的怀里。
自然光线下赤身裸体地挨在男人身上,令她找回了最开始被绑架时的那种不适应感,感到有些羞耻和尴尬。
没过多久路捷也走了过来,坐在了他们旁边。
他先是用绷带在她的脚踝至足弓8字缠绕固定好,又拿着一罐刚从冰箱里取出来的啤酒贴在她的脚上进行冰敷。
路捷还拿来了一些食物。
现在两个绑匪和一个人质正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电视里的新闻一边吃着赛百味的叁明治喝着啤酒,如同一个普通家庭和谐的午后。
除了路宁的一只手老在她的乳房上摩挲。
尤其是每次放下啤酒后他贴上来的手指还带着凉意,刺激得敏燕忍不住会嘤咛出声。
许敏燕现在内心无比复杂,光是坐在男人怀里吃东西就已经能让她尴尬癌发作。
嵌着绳痕的手腕、肿胀的脚踝、刚遭受鞭打的下体与臀部,她身体的每一处都在作痛,影响了她的思考速度。
现在的情况姑且算是她因祸得福,虽然脚受了伤导致强行的逃跑行为无法实现,却似乎因此得到了男人些许的同情,看到了房间的布局与出口的位置。
如果能延长她在楼上养伤的时间也许以后能抓住机会偷溜出去。
啃着手里的火腿叁明治,她默默地算计着。
身体尽量保持一动不动,不引起路宁的更多注意,想要暂时维持此刻的平静。
其实一切和她的努力或意愿无关,只是男人的意志力比较好,发善心想多给她些时间缓缓罢了。
毕竟一具已经品尝过滋味的香软玉体坐在怀里,正常人都无法忽略掉。
他目前对许敏燕还是很满意的,被他破处的小穴里是如何的丝滑紧致,白嫩的肌肤光滑养眼,现在在他的怀里也是温顺乖巧。
他喜欢顺从他的人。
刚才在地下室里其实他也没有因她的行为而生气,毕竟逃跑才是人之常情,相反他还有些赞赏她的智慧和勇气。
等茶几上只剩空的易拉罐和沾着酱料的包装纸后,感受着男人的手在她的乳房上逐渐加重的力度,敏燕知道该来的到底是要来了。
可此时她却突然感觉体内涌出了什么。
这种熟悉的感觉……她尴尬地意识到自己来月经了。
虽然没有怀孕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但这个时机不太妙,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又想到经血若是弄脏了沙发或者男人的衣服他也许会生气,她赶紧扭了一下腰想要站起来。
可她人就在路宁怀里,脚也放在路捷的腿上,她一动两个人就下意识地抓住了她。
她最多只让自己的屁股侧了过来,血不会直接流到沙发上。
“你要干什么?”
“啊……我……”
敏燕抬头看向路宁,咬了咬唇。
“我好像来例假了……”
“什么?”
不知是她声音太小的原因还是男人对这个词过于陌生,兄弟两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