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用手肘碰了碰光吃不说话的沈千盏:“小季性格怎么样?”
沈千盏一听这熟悉的开场白就头疼:“他是项目的投资方,总共也没说过几句话,我哪知道他性格怎么样?”
原先老沈没打算掺和进母女俩的对话,一看沈千盏撇得干干净净的态度,他骨子里的较真,叛逆了:“我瞧你和小季不像是说不上几句话的关系。”
“你妈说的话你听一半就行,爸爸相信你有判断力。
但小季进退有度,行为举止谦逊礼貌,又懂投其所好,你无论是什么想法,都要慎重思考,别互相耽误。”
老沈说话中肯,沈千盏把这话往心里过了过,点点头:“我知道了,明天姥爷手术怎么说?”
见她不愿意深聊,老沈也没强求,顺着她的话就转移了话题。
等饭毕,老沈借口扔垃圾,在小区里走了一圈,顺便给苏暂发消息:“苏小友,伯父有一事想跟你打听打听。”
苏暂对论人长短无比感兴趣,秒回:“伯父你问。”
老沈说:“我家灯灯和小季的关系有点紧张,他们之前发生过矛盾?”
苏暂的脑子直通天路,他想了想,回:“没有的事,伯父您跟伯母别操心他俩,迟早的事。”
老沈:“!
!
!”
他原先没想知道这个!
——
第二天一早,沈千盏请了半天假,将老沈夫妇送到医院。
她帮着跑了一上午的缴费和取报告单,午饭后,先回公司上班。
下午两点左右,江倦山如约交了剧本大纲。
沈千盏特意占了间小会议室,叫上苏暂和乔昕,三人围读。
献礼剧的剧名由江倦山暂定为《时间》,他主写大纲,林翘分写人设及小结。
沈千盏对这份初版大纲十分满意,批注了少许意见后,当天做了修改反馈。
做完这些,她提前下班,去医院看看情况。
心脏搭桥手术要三五个小时,按理说下午四点手术就能结束,但整个下午,沈千盏的手机安安静静,既没有工作联系也没有老沈夫妻发来的任何消息。
她赶在下班高峰期前到了医院,提前通知了老沈夫妇后,先去停车。
医院的地下停车场有三层之深,车位紧张,靠着电梯间楼梯口的热门车位始终被占据。
沈千盏在偌大的停车场转了一圈又一圈,才在地下二层的偏远角落找到车位。
她的方向感不算太好,遇到没有指示牌的偌大空间,迷失方向是常有的事。
更遑论,医院每个部门通道交错,她在地下迷宫穿梭了将近半小时才从地面一层的急诊室出口走出来。
信号仿佛石沉大海的手机终于有了声音,嗡嗡的震动声里,她边掀开帘子边接起电话。
意外的,是一道低沉熟悉的男声:“迷路了?”
她耳边是嘈杂得分不清声源的急诊室背景,季清和的声音有些模糊,像框裱过的油画,被镀了一层蜡影。
她下意识看了眼来电显示:“季清和?”
“是我。”
季清和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口,俯视广场:“我听伯母说你半小时前就过来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