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殷元菱硬着头皮举起酒杯,嘴角扯起比哭还难看的笑。
全程下来,两人不知道喝了多少杯,这几个难得看殷元菱和陈玲长得还挺漂亮,兴致不错,让她们一杯接一杯,甚至玩起了交杯酒的游戏。
白酒很烈,喝下去不仅头晕目眩还火烧肚,殷元菱先是去厕所吐了一回,眼角都冒了泪花:“我真的不想喝了呜呜呜……”
陈玲扶起她:“不能不喝,是要得罪人的。”
“妈的什么破应酬啊天天来,还要陪那一群老男人,我感觉我都要不行了。”
殷元菱有气无力地抱怨。
“别说了,快回去吧。”
今晚,两个人喝得特别猛,几位老总拼了命的灌酒,走出餐厅的时候,殷元菱已经头晕目眩脚底发软了。
“两位美女,我送你们回去啊。”
迷糊间,殷元菱和陈玲就被带上了车,迷糊间,又被拽下了车。
陈玲看着眼前重重幻影的酒店大厅,心中响铃大作,“张总,您放开我……”
奈何她的力气根本抵不过他们,就被拽进了电梯。
她感觉眼前的场景是这么似曾相识,上一周,她就是这么把奚盼带进去的。
走在酒店长廊上,殷元菱一点都不清醒了,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而后,两个人就被带进了一个昏暗的房间,扔到床上。
而后就如没知觉了般,不带动弹一下。
大床的对面,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男人交叠着腿,慢慢举起酒杯,将红酒送入口中。
他面色落在黑暗中,利落分明的下颚线往下,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滑动。
几秒后,顾远彻放下酒杯,掀起眼皮看向床上的两人,开了口:“把她们叫醒。”
裴南颔首,几秒后从浴室里拿了一盆冷水出来。
殷元菱已然昏睡过去,突然就感觉到凉水劈头盖脸倒了下来,她被迫睁开眼睛,吓得尖叫出声:“啊——”
陈玲也醒了过来,以为溺了水,大喊救命。
而后,房间的灯骤然被打开。
两人抹干净脸上的水,就看到他们在陌生的房间,身旁站着的竟然是裴南,而看到沙发上的男人,顿时吓得虎躯一震,撑着身子坐起来:“顾、顾总——”
男人微微扯起嘴角。
“清醒了?”
殷元菱和陈玲这下彻底懵圈了,他们不是被出了餐厅吗?怎么会被送到这里,顾远彻又怎么会出现?!
“顾总,您怎么会……”
“很意外?”
男人语气倏然一顿,“上周五你们把奚盼送去酒店房间的事,这么快就忘了?我只不过是帮你们回顾一下。”
殷元菱瞪大眼睛。
这件事怎么会被总裁知道?!
还没反应过来,顾远彻的下一句话直接震得他们说不出话来:
“好巧,那晚在房间里的人是我。”
“…………”
两人后背一凉,不知道是因为泼了冷水的缘故,整个身子都开始发抖。
顾远彻:“上次污蔑奚盼盗取你的创意,这次是侮辱,怎么样,做够了么?”
殷元菱震惊。
顾远彻竟然为奚盼找她算账,奚盼身后的靠山竟然是顾远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