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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在大毛的身后送他,送到了花园的篱笆门边。
我止步了。
我穿着一件松垮的灯芯绒外套,手里端着一杯茶。
我想说点什么,可说出来的话,从内容到语气都很像母亲给儿子的,我说:你要多多保重身体埃大毛说:知道的。
你也一样。
我说:再见了。
大毛:我们会再见的。
我目送大毛走向来接他的小车,那小车是他用电话召唤来的。
大毛无论在哪里都有神奇的能力,就像当年下油凌的那一天,一眨眼,他就借来了一辆自行车。
大毛的脚步非常矫健,毫不拖泥带水,正是那种不倦地追逐更肥沃的土地,不倦地追逐更新更好更完善的脚步。
这种脚步也带着浓厚的天生的痕迹。
大毛在上车之前回头望了望我。
我把手微微地举起摇了遥突然,我非常非常清晰地感觉到,十几年的岁月就在他和我之间忽忽地过去了!
如旷野里灰色的野兔在奔跑。
说简单也很简单,大毛一直想把我带到更好的地方去生活,而我竟然傻乎乎地在武汉一呆就是十几年将近二十年!
雾霭越发深重起来。
路灯跳了一下,亮了。
空气中的水分几乎用肉眼可以看出来。
它们渐渐地浸透了我的肌肤。
我呼吸困难但通体滋润。
武汉的水是甘甜的,这不能不承认。
我在园子里久久坐着,好像等待着什么。
不,我没有等待。
我是在想我这个人为什么要这样?要像现在这样生活,而不是那样地生活。
是不是由于我从小的经历就埋下了我这一生的伏笔呢?是不是我这个人注定了或者说是习惯了在忍受苦难中捕获那细小的微弱的幸福呢?或者说人生的幸福本来就细小和微弱,我是为了扩大它而在病态地自虐呢?为了看见食物那眩目的美好,我宁愿饥饿。
为了永远的相聚,我宁愿一再地分离。
我在用失去收获得到吗?我在用坎坷拒绝平淡吗?
我在用缺陷逃避完满吗?是啊,在我这个年纪,我已经慢慢看见了自己,从透明的二十岁走了过来。
对于这个姑娘,我有多么熟悉就有多么陌生,有多少喜欢就有多少讨厌。
我一直试图对她解释清楚什么却永远也解释不清楚,其中包括对大毛深深的歉意和比歉意更深刻更复杂的那份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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