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全文完
安又宁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十二岁那年一个寻常的周末上午。
吃过早饭,不用上课的她照例跟着妈妈去祝钦阿姨家玩。
其实对于去苏家这事,安又宁兴致一向不高。
换了身运动服,将头发随意扎起便小跑着下了楼。
妈妈和祝钦阿姨是多年闺中好友,因此自安又宁记事起安家和苏家两家的来往便很是密切。
时不时妈妈就会带自己去苏家玩,或者祝钦阿姨带着苏书渊来自己家玩。
祝钦阿姨长得漂亮为人也非常温柔,有好东西总会先想着安又宁,对待安又宁有时甚至比对自己儿子还好。
按理来说,对于这样一个女性长辈,安又宁应该很亲近她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安又宁对她的感官却总是觉得哪里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
以至于她一点也不喜欢去苏家。
小小的安又宁也曾认真思考过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但最后得出的结论,按照从奇奇怪怪的杂志里看到的观点,或许是因为她和祝钦阿姨的确有点气场不合。
再或者就是因为她老对妈妈老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比如:“看又宁和书渊玩得多开心多好呀。”
再比如:“两个孩子真是般配。
姣姣你知道我一直喜欢想要一个和宁宁一样乖巧的女儿。”
每当这时,安又宁只好状似乖巧地半低着头微笑。
但内心却响起反驳的声音,其实,她和苏书渊玩得一点也不好。
她和他更是一点也不般配。
顾姣知道祝钦是什么意思,她知道祝钦是在暗示些什么,而在她的暗示下,顾姣甚至也有些被说动,起过一些心思。
在她看来,给女儿找的女婿不求有多少财富,只求家庭简单,疼女儿爱女儿就好。
而知根知底的苏家,再加上一直很疼女儿的祝钦,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可是又宁却对此表示了罕见的反对。
作为安家顾家第三代唯一的女孩,安又宁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但是她却并不骄纵反而很乖巧听话,很少有反对父母的时候。
因此顾姣对于那次回家女儿找自己郑重其事谈话的样子很是记忆深刻。
她还记得就在前不久那天从苏家回来的车上安又宁挺直了小身板带着十二分认真对她说:
“我不喜欢苏书渊。”
尽管顾姣还不认为年幼的女儿懂得什么是喜欢。
但在今天,祝钦看着打扮简约却完全遮不住她精致的五官和浑然天成的美貌的安又宁再一次表示:
“我要是有一个和宁宁这么可爱的闺女就好了,姣姣你说,你觉得我们书渊怎么样?”
顾姣却微笑着岔开了话题:
“又宁都被我们给宠坏了,哪里比得上你们书渊优秀。”
直到听到妈妈的回答,安又宁这才放心开始神游。
视线从纯羊毛地毯移到了一旁的红木家具,从光亮的大厅移到了不远处的旋转楼梯旁,就在视线游移之时,她在客厅对面那个因为背阴而有些阴暗的角落中看见了他。
只见一个少年半个身子正站在阴影处,他生得很高挑。
现在正值春季天气已然回暖,他穿了简单的白衬衫,气质很干净,但并不宽厚的身量意外透露出一种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没有的成熟稳重感。
无聊的安又宁没忍住多看了他几眼。
许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他若有所感地转过头迎上了安又宁的视线。
四目相对之际,安又宁发现他长得很是俊美,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冷淡,带着一种万物都不进眼底的淡然。
他的目光定定落在自己身上之时,安又宁只觉心跳难以言喻地停了半拍。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