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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不正经一个试试看(第3页)

楚绯澜也终于看见了被天下人议论纷纷、褒贬不一的百里鹤宁。

“千胜王江念青拜见陛下。”

“千胜王后百里鹤宁拜见陛下。”

金碧辉煌的大殿之上,跪着两个华服男子,他们各自行了叩拜大礼后,端庄的站着。

江念青身材挺拔,面容带着几分温儒之气,一身红渐黄色绣着重明鸟的长袍,珍珠玛瑙冠将发丝束起,高髻显得十分精神,冠上的一串细珠链滑落至胸前,随着主人的举止动作而晃来晃去。

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熠熠生辉,眼珠像孤月自皎的黑夜,鼻梁高挺,一双剑眉也没给他添上几分英气,唇角总挂着一抹笑,面部柔和,不卑不亢。

站在他右侧的男子,便是他此生挚爱——百里鹤宁。

百里鹤宁身穿一件杏色锻绫宽衣,袖口和衣领绣着细细密密的一圈雪花锦绣球纹,腰带上还系着一枚好看的浅碧色玉佩。

胸前绣着一只体态飘逸雅致,展翅翱翔的仙鹤,气质如同衣服的主人一样高洁出尘,仙姿玉色。

百里鹤宁高耸的发冠和江念青看上去是一对,从前面看上去,一个羊脂玉玉环镶嵌在冠前,旁边的金丝缠绕成各种镂空饰,玉冠后坠着五条珍珠玛瑙链,垂在发后,又同样调皮的在胸前晃荡。

额前贴着额眉勒着一根透白色丝带,丝带的中间缀着一颗指甲大小的淡红色珍珠,正对眉心。

他肤如软玉凝脂,眉清目秀,淡红色的唇轻抿,脸部削瘦,一双桃花眼眼波流转,神采奕奕,似是因为身体虚弱,看上去有几分羸弱清瘦。

楚绯澜看着百里鹤宁,心下忍不住赞叹,果然是个妙人儿。

那一双桃花眼,和苏陌玉倒是很相似。

“起来吧,不必多礼。

来人,赐座,看茶。”

楚绯澜正襟危坐在高高的那用纯黄金打造的帝座上,面色严肃而冷峻,看不出半点喜怒,让人琢磨不透他心中所想。

在所爱之人面前,他笑得,怒得,醋得;但在天下人面前,他还是那个凛若冰霜、面色沉稳、叱咤风云的天下共主。

江念青携着百里鹤宁的手落座,他先将百里鹤宁安置好,自己再正襟坐下的细节让楚绯澜眼眸闪了闪。

“听闻千胜王后身体虚弱、不得劳顿,不知千里迢迢赶来,身体可还吃得消?”

下方的两人俱是一怔,没想到楚绯澜开口第一句居然是关心千胜国王后的身体,百里鹤宁很快就隐去了眼中的惊讶,但江念青却产生了一股危机感。

刚才他就觉得,陛下在鹤宁身上停留的时间长了些,陛下也是喜欢男子的,莫不是看见了阿宁的美色……

不行!

阿宁只能是他的!

“谢陛下关心,小王的王后并无大碍。”

江念青面色如常,恭恭敬敬的回答道。

只是拉着鹤宁的手,紧了一紧。

百里鹤宁感受到手上的力量,露出浅浅的一笑,颠倒众生。

这个江念青,可真是个醋罐子。

楚绯澜并不知道他随口的一问被两人解读出了如此深沉的含义。

他看着面前的桌案上静置的一方端砚,砚中黑透了的墨竟然像镜子一样倒映出他那张冰冷的脸。

千胜国自江念青继位以来一直都对璇玑十分忠诚,况且此次来,他们就是来证明忠心的,若对他们太过冷漠,未免让他们心寒或是紧张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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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脸色放缓,连带语气也亲近了几分,道:“此次千胜王来的缘由,寡人已经知晓。

孟卿回璇玑的途中遇刺,寡人的人在刺客所穿的衣物上找到线索……”

楚绯澜故意停顿,果然看见江念青和百里鹤宁两人对视了一眼,百里鹤宁的眼神里满是担忧和紧张,而江念青则回以一个安心抚慰的眼神,看上去大有清者自清的淡定,似乎丝毫不惧。

“发现,刺杀孟曙明的刺客身上穿的衣服,是千胜盛产的横向梭纹的葛布料,寡人知道,这种衣料质地厚实,十分暖和,而千胜国是整个璇玑诸国之中气候最冷的,常年冰雪覆盖,夏季的气候如我璇玑国春季一般。

在六月,还穿着这种衣料的,在璇玑,似乎只有千胜国?”

江念青不慌不忙的站起来,好歹也当了十年的王上了,再软弱,也不至于连这点魄力的没有。

“陛下,若小王说,刺杀孟大人并非千胜所为,不知陛下是否相信?小王在国书中已经阐明,小王根本没有理由刺杀孟大人,还望陛下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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