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龙宫城景色不错,正好让大家借这个机会去看看。
第285章
尼普顿的动作很快,芙塔和他说好要去龙宫之后,他马上通知了就在附近的鲨星王子招待芙塔的船员们,来龙宫城做客。
今天连续充当两次招待员,鲨星没有一点不耐,还是冷静且稳重,只有看到玩得开心时的妹妹,面容才显得柔和了些。
在得知白星什么都没拿,就跟着芙塔跑了出来,鲨星也没对着白星说,她不应该这么做,只是给了白星一些钱。
叮嘱她:“有什么看上就买,不够了就和巡逻的侍卫们说,让他们去龙宫拿钱。”
叮嘱完白星,鲨星又恭敬的对芙塔道:“家里的妹妹就麻烦您了,这孩子被外人盯上,可能会有意外飞来的武器出现……”
鲨星其实不怀疑芙塔的能力。
两人从见面对视起,鲨星就知道他在气势上处于下风,实力更别提了。
芙塔名震大海的时候,鲨星才从父王手中接过护卫的责任,巡视鱼人岛的各处,防止有外人偷猎人鱼,保护鱼人岛居民的安全。
但即使知道两人实力有天壤之别,知道芙塔带妹妹出来不会不管,可出于对妹妹的关爱,鲨星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两句。
这份拳拳爱护之心,足以证明白星的家人是爱着她的。
所以芙塔倒也没打断鲨星说话。
一直等他说完才开口道:“可是不会再有武器飞来了,范德·戴肯留在白星身上的能力,我已经解决,之后只要不再被碰到,留下标记就不会出现同样的事情。”
“真的吗?”
听闻这个消息,鲨星原本冷静稳重的神情破裂,情急之下惊讶得大声追问。
这对鲨星而言是十分失礼的事情,还有质疑芙塔能力的意思。
不过如果芙塔说的是真的,这就意味白星以后都可以不用呆在硬壳塔之中。
鲨星听到这个消息怎么能不激动。
鲨星的大声对于听惯芙兰佩高音的芙塔来说还好,她能接受。
淡定的接着说:“我没有理由骗你。”
确实,芙塔说的对,她没有理由骗自己,而且还是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
所以尽管不知道芙塔用了什么方法帮助了白星,鲨星还是激动的用力捏三叉戟,准备和父王分享这个好消息。
在鲨星激动的时候,芙塔和布琳她们挥手暂别,带着白星继续逛街。
白星其实有些想摸摸动物的皮毛,看看它们是不是真的如书上说的那般柔软。
芙塔对于白星的想法非常赞同,毛绒绒就是世界上最棒的存在。
但赞同归赞同,海底好像找不到有着柔软皮毛的动物。
等等……真的找不到吗?
芙塔听完白星的渴望,摸了摸下巴。
虽然多伯曼离队,芙塔失去了主要的毛绒绒能力来源,可她还有两个后备能源。
一个是阿贝尔的翅膀。
一个是法琳的肚皮。
介于阿贝尔是个活人,芙塔不好没经过他同意,答应白星给她摸阿贝尔的翅膀。
但这不是还有法琳吗?
作为宠物,法琳是时候献身了!
这么想着,芙塔改变行动路线,带着白星往鱼人岛的外围游。
恶魔号可不在鱼人岛内部,而是停在更加偏僻的地方,那里的阳光稀少,不同于明亮的鱼人岛,光线并不充足。
因此随着离开鱼人道,光线一点点的黯淡,跟着芙塔前往恶魔号的白星,仿佛被恶魔诱拐人类,正在前往昏暗的地狱。
事情当然没有那么糟糕。
黯淡的光线起初是让白星感到害怕的,可当看着前方不断摆动着亮眼的金色尾巴,白星又觉得一点都不可怕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