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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王子(第1页)

摘下软皮内衬被汗液浸得发酸的胸铠,朗涅·阿勒曼迫不及待的拧开了酒囊的木塞,每天套着几十公斤重的精铁板甲骑马五六个小时,睡潮乎乎的毛毡,只有靠着美酒带来的醉意,才能让他忘记征途中的劳累疲乏。

酒是从精灵村落中缴获的,甜熟的谷物发酵后,加入了茴香、肉桂、甘草、丁香等佐料,在舍伦的王都凌山城,朗涅·阿勒曼喝不到这么地道的精灵美酒,但他依旧满腹牢骚,作为国王的四子,他没有继承王位的野心,可舒适的生活是必须的。

“要么随便娶个封臣的女儿,烂在山沟中的木寨里;要么陪着风号堡侯爵的公主去前线,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男人。”

说这句话的人是一位国王,也是一位父亲。

朗涅·阿勒曼本想以辅佐王兄的名义留守王都,他的理智终究还是为他选了一条看似光明的前景,毕竟父亲总不会让他去送死吧。

刚想在晚餐前躺下小憩一会儿,营帐外一阵哄闹争吵的人声传来,夹杂着剑拍盾牌的乱响,起初朗涅听到这些声音时,都会紧张的握住剑柄,现在他已经习惯了,一定又是因为俘虏的事情,王族军与佣兵们都吃过了鞭子,还是有色胆包天的人冒头。

“这群狗娘养的是不是精力旺盛得过头了,闹得最厉害的那个,今晚我要杀一儆百。”

一边咒骂着,一边重新套好盔甲,朗涅走出了营帐。

在王子到达现场时,已经有人先他一步平息了喧嚷的人群。

“这个问题是出战前就商定好的,俘虏是要交给奴隶商人的去发卖,得到的钱,包括你们佣兵在内,人人都有份,所以谁也别想提前占什么便宜,我们要保证每个俘虏都能卖个好价钱。”

一名体型玲珑娇小,全身穿着白钢板甲的女骑士站在人群中间,面对着鼓噪佣兵,背后是看守俘虏的王族军。

纵使在森林中跋涉多日,女骑士的衣甲依旧擦得鲜亮,她没戴头盔,长长的栗色发辫盘在脑后,护脖外围着一条蓝色短巾,英姿飒爽。

朗涅按住了在前面开路的扈从肩膀,示意他不要高声喊出王子的名号,没有那条青苍色的亮缎披风和拿着王室大麾的掌旗官,此刻他看起来不过是个衣甲精良的骑士。

给自己找了个稍高的位置,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女骑士那边,王子混在人群中没人注意到。

“你他妈是谁,老子现在火烧火燎的,一个娘们懂什么,既然人人有份,老子现在出钱买还不行么?”

为首的佣兵敞开手捧着的皮袋,里面有许多饰物,看那花草树木的图案,做工充斥着精灵细巧的风格,只有他们喜欢在一块金银上挥霍漫长的时光,可惜有些沾染了暗红的血迹,部分镂空的雕花挤压得变了形。

“这位是伍尔芙·风号堡爵士,王族骑兵的营团指挥官,平民,注意你的言辞。”

一名王族军卫士上前说到,几名后续赶过来的骑兵愤愤不平地抽出了剑。

女骑士不以为意的摆摆手,制止了双方进一步的摩擦。

今晚骑兵营的驻扎地紧靠着一片佣兵营地,来到这里是为了主持对一个精灵村落的围攻,那些来自鎏金联邦的佣兵不熟悉她很正常。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出钱买,那买回去以后呢,你们忙着寻欢作乐,能保证不会有俘虏逃走泄露军情么,诸位,我们四周随时可能潜伏着敌人,等待着我们漏出破绽,取走我们的性命。”

王族军的骑兵们纷纷附和称是,作为舍伦国王重金笼络的常备武力,他们打心眼里就瞧不起那些佣兵,女骑士对佣兵们加强军纪上的管束,无疑深得王族军的赞同,没有谁愿意跟一群组织散乱的乌合之众同一战线。

“哼,我们佣兵过的本就是刀头舔血的生活,不趁机享受一下,等到临死前可就晚了,一个凭借家世受人吹捧的小姑娘,也配来教训我。”

佣兵仗着身高体壮向前挤去,他对自己的身手很有自信,女骑士手中没有兵刃,隔着厚甲奈何不了他。

佣兵走出两步,女骑士突然冲过来,他蔑笑着伸出双臂抵挡,谁知女骑士一矮身撞进了佣兵的两手范围内,抬起手肘重重的顶在他的下颚上,佣兵瞬间被打得眼冒金星,接着一阵天旋地转,女骑士一个背摔,将佣兵掼在了满是烂泥的地上。

这灵活干脆的身手一时让闹事的佣兵们为之失声。

“你不在乎自己的命,请不要拖累其他人。”

女骑士看着昏头昏脑爬不起来佣兵说到。

“干得漂亮!”

朗涅率先拍着手,大声叫好。

“王子殿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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