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章 父子拔抢对峙(第3页)

可现在,他真的不想忍了。

林曼云有危险时,老头子毫不犹豫挡在前面。

陆春草一家被人欺负,老头子替他们出头。

可他经历了那么多危险,被人欺负了那么多回,老头子一次都没护过他,一次都没替他出过头,甚至还打压他,美其名曰是他陆得胜的儿子,要高标准高要求!

狗屁!

陆野嘴角勾起残忍的冷笑,慢慢扣下板机。

“不要,小野,你别干傻事!”

林曼云吓坏了,她唯一的靠山就是丈夫,两个儿子在部队还没混出头,陆得胜绝对不能死!

陆得胜表情很平静,可颤抖的身体,说明了他的内心并不平静。

他心里很悲凉,怎么就会和儿子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除了十岁前没尽到责任外,接回家后,他自问没对不起这孩子过,可这孩子为什么总是要忤逆不孝,为什么就不知道感恩呢?

陆野手慢慢扣下,眼看子弹就要射出去了。

陆春草脚已经跨到了门外,随时准备跑路。

“你傻啊,你的命比他们值钱多了!”

阮七七出声了,伸出细白的手指,堵住了枪口。

“我一命抵两命,值了!”

陆野还不肯放弃,他真的起了杀心。

“值个屁,就算他们十条命,都没你值钱,现在你是我阮七七的人,必须听话,放下!”

阮七七彪悍地瞪了眼,陆野咧嘴笑了,乖乖地松了手。

“收起来,别走火了!”

阮七七接了他的枪,熟练地拉上保险栓,插进陆野腰侧的枪套里。

看到她玩枪熟练的架势,陆得胜眯了眼,陆野却很平静,他早看出这姑娘不是普通人,应该和他一样有奇遇。

阮七七确实很会玩枪,因为精神病院有个军火天才,太沉迷于玩武器才会住院的,她从网上购买材料,提供给这天才造武器。

也就是网上的材料太不齐全,否则这天才连导弹都能搞出来。

然后她又用了点钞能力,在精神病院搞了个射击室,无聊时就去玩枪,虽然没达到百步穿杨,但绝对不差。

“走吧,你家没啥意思,一点人情味都没有,以后去我家!”

阮七七见好就收,再闹下去,陆得胜恐怕真要脑出血了。

她拽着陆野往外走,走到门口时,用力一撞,将陆春草给撞到了一边。

“陆司令,希望你能不忘初心,秉公处理,别寒了人民的心!”

阮七七扭头说了句,要是陆得胜还要包庇何建军和刘红玲,她就写信给总军区告状!

陆得胜表情很严肃,他心里其实并不好受,革命了大半辈子,如今却被个黄毛丫头指责,难道他真的错了吗?

“这么好的地不种粮食,居然种不中用的花花草草,真是小布尔乔亚作风!”

阮七七的声音从院子里传了进来,陆得胜才刚有点反思,又给气坏了。

他错了,就不该对这死丫头有任何幻想,这死丫头和陆野一样,就是属疯狗的!

喜欢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请大家收藏:()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