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莫从容的上门女婿梦泡汤(第2页)

莫从容懒得和他吵,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哄好张卫红,既然知道了原因,他就想办法哄。

“爱信不信,反正跟老子没关系,莫从容,你这婚结不成了,老子还省个红包嘞!”

陆野从口袋里掏出个红包,冲他晃了几下,吊儿郎当地走了。

莫从容后槽牙都快咬碎了,狗日的!

********

陆野心情愉悦地回了家属楼,一路还哼着歌。

“我是一个兵,

爱国爱人民,

革命战争考验了我,

立场更坚定,

嘿嘿嘿枪杆握得紧,

……”

家属楼楼下,有几个女人坐着聊天,手里也都忙着活,远远看到陆野过来,她们的声音顿时戛然而止,沉默在此刻震耳欲聋。

“今天怎么不聊天了?”

陆野停好车,甩着钥匙走过来,都已经走过她们了,还特意走回来几步,关心地问。

一个个都跟哑巴一样,他想听八卦都听不到,没意思。

几个女人心里都在腹诽,明知故问,昨天闹得那么凶,今早还真的去徐营长家,叫纪湘莲去倒尿盆,一个大男人啊,还是副营长,心眼比针尖还小,还不要脸,谁敢惹?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没什么聊的,陆副营长,你堂客刚回来,买了好多菜。”

王淑华笑着说。

陆野眼睛亮了,他要回去陪媳妇了。

“你们继续唠!”

陆野笑眯眯地说了句,然后一步跨五级楼梯,哼着歌上楼了。

“听说他早上真叫纪湘莲去倒尿盆了?亏他做得出来,还是大男人呢!”

有个女人悻悻地说。

“别说了,让人听见不好。”

王淑华阻止了,她不爱在背后说人闲话,也不爱听。

以前她不捧着纪湘莲,现在纪湘莲倒霉了,她也不会踩,她没有随军资格,是借住在家属楼的,地位有点尴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能给丈夫惹麻烦。

“都上楼了,听不到……”

之前说话的女人,还想长篇大论地展开说,就听到楼上传来陆野的声音:“我听到了,明早我继续叫纪湘莲倒尿盆,就说是你让的,我知道你叫刘彩霞!”

陆野已经走到三楼了,但他耳目灵敏,就算楼下小声蛐蛐,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他一点都不生气,就是想吓吓这个长舌妇。

陆野还用双脚勾着栏杆,人倒挂在栏杆外,冲下面大吼,整幢楼都听到了。

【王淑华没有随军资格,还能住在家属楼,不是作者编的,作者查过一些老兵的资料,确实有军嫂借住的,还有随军资格,也是查过的,七十年代就是三个条件,副营长级别,兵龄十五年,35周岁。

副营长满足了,后面两个不考虑,如果没达到副营长级别,就必须后两个同时满足】

喜欢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请大家收藏:()七零军婚:那两口子都有点癫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